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四号二座首层铺位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四号二座首层铺位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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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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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Y0011-M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四号二座首层铺位 |
174.24平方米 |
25090.56元/年 |
空置 招租 |
1、租赁期为5年,租金每年递增3%;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如继续出租此资产,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缴纳当年全年租金,之后于每年首月31日前缴纳当年全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租金的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逾期三十天不缴纳租金的,视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且收回出租物业并处理物业内的资产及装修等,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租金总额作为合同租赁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能作为日后租金冲减; 4、出租方以现有物业的设施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按出租用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需对物业进行改建、搭建和拆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严格按批准意见及要求执行。承租方承担安装过程的相关费用及有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物业的结构和设施擅自改动所造成的损失或楼房出现安全问题,则由承租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承租方应当保持建筑物、附着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在租赁期间,建筑物、附着设施、设备的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中修及小修项目)与管理责任均属承租方,且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改建、搭建或增建部分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需按照相关环保管理规定,落实好租赁物业内、外的环境卫生; 6、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该物业由承租方独立使用,仅限作为办公场所(禁止从事危化行业)。如承租方需与他人共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合伙、联营、部分借用)或改变用途,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没收合同保证金;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若需转让该物业给第三方使用的,须经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承租方带同第三方与出租方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一切手续完成后承租方才可将租赁物业转予第三人,否则视承租方未经同意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元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8、承租方应合法使用承租物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经营违法、违规及危险行业,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因承租方违法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为租赁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的负责人,对租赁物业在租赁期间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负全部责任;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承租方中途停租的,出租方不予退回保证金; 10、该物业为国有资产,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收回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90日向承租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承租方接到通知书之日起90天内无条件交回物业,并必须将物业内的物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新增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自有设备、物资、用品等)拆迁清理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时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如承租方未能如期完成清场工作,出租方拥有将物业及设施等相关物资处理的权利,并不需对承租方作任补偿或赔偿; 11、其他条款详见《物业租赁合同》。 |
基本公示期: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4日
二、费用:
(一)合同租赁保证金:按三个月租金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4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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