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镇中路3号等9个物业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镇中路3号等9个物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租金 (元/月) |
招租要求 |
1 |
DH0151-M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镇中路3号 |
127.80 |
1278.00 |
1、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物业以现状出租,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缴交合同期内首季租金,之后每季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人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人账户; 2、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首月租金三倍的租赁保证金; 3、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审批核准范围为准,办理相关许可和证照后方可经营; 4、如因出租人项目规划须收回物业,自通知承租人收回该物业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归还该物业,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主张任何补偿; 5、其他条款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
2 |
DH0152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镇东路22号(现体育路11号) |
107.94 |
1079.40 |
1、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物业以现状出租,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缴交合同期内首季租金,之后每季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人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人账户; 2、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首月租金三倍的租赁保证金; 3、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审批核准范围为准,办理相关许可和证照后方可经营; 4、如因出租人项目规划须收回物业,自通知承租人收回该物业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归还该物业,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主张任何补偿。 5、其他条款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
3 |
DH0153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翻身路(芦苞第一市场)首层 |
140.00 |
1400.00 |
1、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物业以现状出租,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缴交合同期内首季租金,之后每季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人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人账户; 2、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首月租金三倍的租赁保证金; 3、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审批核准范围为准,办理相关许可和证照后方可经营; 4、如因出租人项目规划须收回物业,自通知承租人收回该物业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归还该物业,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主张任何补偿。 5、其他条款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
4 |
DH0154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翻身路(芦苞第一市场)首层之二 |
112.00 |
1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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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H0155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翻身路(芦苞第一市场)二层 |
536.00 |
42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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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TDH0065-M |
芦苞镇成公路25号 |
1224.00 |
7344.00 |
1、成功路25号土地、仓库、办公楼捆绑出租。 2、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物业以现状出租,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缴交合同期内首季租金,之后每季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人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人账户; 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首年租金的50%的租赁保证金; 4、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审批核准范围为准,办理相关许可和证照后方可经营; 5、如因出租人项目规划须收回物业,自通知承租人收回该物业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归还该物业,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主张任何补偿。 6、其他条款详见《土地租赁合同》。 |
7 |
DH0157 |
芦苞镇成公路25号仓库、办公楼 |
1164.02 |
11640.20 |
1、成功路25号土地、仓库、办公楼捆绑出租。 2、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物业以现状出租,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缴交合同期内首季租金,之后每季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人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人账户; 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首月租金三倍的租赁保证金; 4、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审批核准范围为准,办理相关许可和证照后方可经营; 5、如因出租人项目规划须收回物业,自通知承租人收回该物业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归还该物业,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主张任何补偿。 6、其他条款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
8 |
DH0158 |
芦苞镇人民路96号首层 |
165.00 |
4950.00 |
1、芦苞镇人民路96号首层与2-3层捆绑出租。 2、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物业以现状出租,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缴交合同期内首季租金,之后每季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人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人账户; 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纳相当于首月租金三倍的租赁保证金; 4、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审批核准范围为准,办理相关许可和证照后方可经营; 5、如因出租人项目规划须收回物业,自通知承租人收回该物业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归还该物业,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主张任何补偿。 6、其他条款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
9 |
DH0159 |
芦苞镇人民路96号2-3层 |
373.90 |
3739.00 |
基本公示期: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1日
二、费用: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招租要求。
2、中介费:按国盈公司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1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商铺租赁合同》样本、《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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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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