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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西侧地块一、二招租公告

2022年2月1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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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西侧地块一、二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及租赁期限等招租信息:

(一)位置: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西侧地块一、二。

(二)物业编号:TSL0097-M

)面积:8336.67平方米(12.505亩)。

竞价底价:350140.00元/年。

)租赁期限:2

)租金递增:

)基本公示期:2022211日至2022221


二、招租要求:

(一)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土地按净地出租(不含地上建(构)筑物),土地的面积以签订合同的面积计算。。

(二)地块租赁期限为2年,租金标准为28000元/年/亩;租金按年度缴纳,按先缴纳后使用的原则,承租人须根据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当年租金支付给出租人指定账户;承租人在前三个月内(含三个月)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没收其未使用月数租金和合同租赁保证金;满三个月后出现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需提前一个月向出租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出租人要求恢复地貌,验收及格后,将无息退还合同租赁保证金。

(三)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国盈公司代收)缴纳一年的租金作为合同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人。

(四)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无偿提供场地给云东海街道执法部门用于存放暂扣物。

(五)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用于堆放建筑物料用地使用;不得违反环保相关规定或利用地块填埋工业垃圾、危废垃圾和有害垃圾等;一经发现,违者按1000元/平方对其进行罚款,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未使用月度租金和合同租租赁保证金,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

(六)因建设或规划发展需要收回该地块的,出租人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对承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七)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

三、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按一年租金等额收取

)中介费:按国盈公司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211日至2022221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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