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41号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41号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SY0140-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41号 |
72.00平方米 |
150000.00元/年 |
一、出租房屋概况 (一)房屋位置地址及范围 房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41号,面积约72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附件。 (二)房屋租赁期限、用途及交付 1.租赁期限共2年,具体起始日期以该房屋交付之日为准。 2.房屋仅限用于烟花爆竹零售(C、D级)。 3.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标准以出租人的现场确认为准。 (三)竞价诚意金 1.竞价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缴交竞价诚意金人民币5万元。 2.竞价人已签订确认书取得竞得资格,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无息退回竞价人。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中标竞价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承租人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支付相关款项的,出租人有权视同承租人放弃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承租人已缴交的款项,并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租房屋。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承租人分两期支付该租金(即第一年租金与第二年租金),并须于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5日内将首期租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承租人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使用期间税、费的承担 承租人承担经营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成本、债务、安全责任等风险或损失。 (六)房屋使用要求 1.房屋租赁使用权竞得后承租人不得以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任何其他形式进行转让,否则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人有权没收承租人已缴交的款项,并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租房屋。 2.房屋租赁使用权竞得后,承租人可在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相关规定下自行自费对房屋面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增设外墙装饰、灯牌等,但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改造,并自行处理因改造行为而产生的与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之间的纠纷。 3.房屋租赁使用权竞得后,承租人须同意与出租人签订相关安全责任协议。 4.承租人须自行负责选取房屋的货物进货渠道,自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自行负责货物储存或周转,自行合理定价购销。出租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但该权利不属于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未提示为由而要求减免承租人的相关责任。 5.经营期间承租人自负盈亏,自行处理购销纠纷并承担相关责任。承租人因违法经营导致出租人损失的,应赔偿出租人相关损失。 6.其他未列事项请参考附件合同样本,最终以签订合同版本为准。 二、房屋的收回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房屋所在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同时出租人可根据房屋经营情况协助承租人对房屋进行重新选址。若最终承租人无法迁移至新地址继续进行经营,出租人将根据承租人未能使用房屋的天数(以撤场的最后限期计算)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相应的已支付房屋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未违约情况下),但不作任何补偿。 三、竞价人资格及报名资料 (一)竞价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报名及参与竞价的主体须为公司(企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联合体进行报名竞价。 2.竞价人须具有与烟花爆竹经营有关的经营范围(比如:烟花爆竹生产或批发、零售等),具体以有效营业执照(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显示的相关信息为准。 (二)报名竞价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基本公示期: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二、费用:
(一)竞价诚意金:¥50,000.00元。
(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等额收取。
(三)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竞价诚意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竞价诚意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诚意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1、《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2、房屋公开网络竞价招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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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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