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村民委员会“新岗”(土名)1-3号厂、5-7号厂等8个物业捆绑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村民委员会“新岗”(土名)1-3号厂、5-7号厂等8个物业进行公开捆绑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20年租期总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YGZ0001-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村民委员会“新岗”(土名)1-3号厂、5-7号厂 |
5,699.05平方米 |
7,050,000.00元 |
1、目前物业为在租状态,物业在原合同租期内,承租人享有收益权,原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享有收益权及使用权。本次所有8个物业为捆绑出租,物业租赁期限共20年,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将20年租赁期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20年租金租赁起始价为¥22,190,000.00元。租赁双方同意物业交付时间为出租人收到承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次日。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按合同租金总额折算一个月租金计算。 2、出租人按物业现状出租,物业的日常使用维修及其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与出租人无关,如未及时维修造成一切安全事故或损失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如需进行装修或加建的,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3、出租人出租的物业未办理房产证,规划用途未核定,如承租人因此不能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其它报建报批手续,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须妥善使用、保管和维护所承租的物业场所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因保管或使用不善造成承租物损毁、灭失的,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向出租人承诺,承租人利用物业从事经营相关行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前,不得在物业内进行经营。物业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6、出租人因国家城市建设、调整布局等其他发展需要或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该物业为危房必须拆除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出租人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物业,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出租人必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免除承租人60日租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预缴但未实际发生的租金。承租人自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根据《物业及装修、设施设备交付清单》修复原貌并交回物业,出租人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承租人未能如期完成清场工作的,则视同放弃遗留在物业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出租人有权将其自行处置,并不作任何补偿。 7、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应接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出租人的正常检查、监督和管理,并注意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如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赔偿出租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8、承租人为承租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娱乐场所)治安、消防安全的负责人,对承租物业在受让期间的治安、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 9、承租人负责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水电安装费,以及涉及经营性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物业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等。 10、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物业网上公开招租活动。 11、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物业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2 |
YGZ0002-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村民委员会“新岗”(土名)4号厂 |
2,200.0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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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GZ0003-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村民委员会“新岗”(土名)6-7号厂之间仓库 |
414.8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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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GZ0004-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村民委员会“新岗”(土名)7号厂前宿舍 |
232.9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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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GZ0005-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村民委员会“新岗”(土名)8号厂 |
456.7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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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YGZ0006-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29号(原丹邱机械厂) |
10,045.29平方米 |
7,77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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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GZ0007-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德兴北路原高丰电管站 |
1,857.57平方米 |
4,2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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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YGZ0008-M |
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中27号商业城三区201 |
488.43平方米 |
3,1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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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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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94.88平方米 |
22,1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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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示期: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合同租金总额折算一个月租金计算。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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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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