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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26号401招租公告

2024年10月16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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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26号401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状态

招租要求

1

XJ0014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26号401

73.53

750.00元/月

空置

招租

1、租赁期限为1-3年,租赁期间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递增5%。未经出租人同意,物业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承租人必须能够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方可参与竞租。

3、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报装水电及维修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交相当于四倍首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和水电费用保证金(比例为3:1),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转给出租人。

5、承租人竞得物业后,该物业只可用作居住使用,租赁物业内严禁进行电动车充电,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6、承租人必须要认真阅读《物业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方须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疫卫生、环保等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出租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屋治安、消防、计生综合责任书》。

7、承租人反悔的,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人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承租人的业务申请;本次竞投标的物成功出租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接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转让。

8、承租人不得将竞得的物业用以办理户籍迁入使用。

9、因城市建设、调整布局、各级政府部门收回该经营场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该物业属危房必须拆除的或其它特殊需要,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该物业。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或建设需要在租赁期内收回物业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投入使用时须考虑并且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提前收回物业时,出租人只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免除承租人30日租金,出租人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人自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交回物业,并必须保持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状态完好,不得留存杂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承租人未能如期完成清场工作的则视同放弃地上建筑物及设施等相关物资的所有权,出租人拥有将地上建筑物及设施等相关物资处理的权利,并不作任何补偿。如上列之一情况发生,承租人必须配合和服从,并在限期内搬迁,不得拖延。如因承租人借故拒不搬迁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0、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物业网上公开招租活动。

11、其他条款详见《物业租赁合同》。






基本公示期:20241017日至20241028

、费用:

租赁保证金:3倍首月租金等额收取

水电费用保证金按首月租金等额收取。

租赁中介服务费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1017日至20241028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2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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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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