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贤寮村佛清从高速东侧、广珠铁路北侧约69.64亩土地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贤寮村佛清从高速东侧、广珠铁路北侧约69.64亩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1 |
TSY0025-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贤寮村佛清从高速东侧、广珠铁路北侧约69.64亩土地 |
46426.90平方米 (69.64亩) |
69640.00元/年 |
空置 招租 |
1.租赁期限为10年,土地租金单价每五个租赁年度递增10%。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度支付,未经出租人同意,土地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土地现状为农田。承租人向出租方承诺,土地由承租人根据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地政府的要求按现状进行合理使用,禁养禽畜,禁止将土地擅自用于建设停车场或其他非农业用途。 3.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交清首年度租金,以后每年缴交一次租金,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支付时需说明支付人姓名及所租赁的物业。 4.土地南侧紧邻广珠铁路,承租人须严格按照铁路相关管理要求开发使用土地,自行解决与广珠铁路管理方之间产生的用地问题。 5.土地东侧、西侧、北侧存在公共排水沟渠,公共排水沟渠外延10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杆作物,不能搭建建(构)筑物,不得乱堆乱放,且承租人不得倾倒任何垃圾或排放污水至沟渠内,若因承租人开发使用土地导致排水沟渠产生污染、堵塞等问题,承租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并自行解决与水利或有关部门之间产生的纠纷。 6.承租人需要对租地范围进行围蔽的,使用土地时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公共排水沟渠及铁路的使用,如因不合理使用土地而造成相关损失的,承租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7.租赁期间,若政府需要使用部分地块用于建设道路、管线等公共配套设施,承租人应配合相关安排。因此造成地块使用面积产生变化的,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面积及租金;严重影响土地使用效果的,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8.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搭建“田头棚”等建(构)筑物。 9.因业务开发需要,该地块有可能因出租方或政府的开发使用等原因被随时收回,承租人知悉并自行承担该风险。 10.地块包含一条南北走向的机耕路,承租人需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堵塞或围蔽。租赁期间,承租人需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 11.承租人需缴交30,000.00元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缴清,若承租人未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作退回。 12.出租人若需要在土地范围内运营公共配套项目(比如通讯基站等),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出租人的安排。 1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根据运营需要可在土地上建设运营广告牌业务,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承租人不得在土地上擅自建设广告牌,否则出租人有权没收并无偿自行使用。 14.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不作任何补偿。 15.承租人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 16.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30,000.00元的竞价诚意金,并签订确认书取得竞得资格,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国盈公司无息退回。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竞得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 17.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基本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8日
二、费用:
(一)合同租赁保证金:30000.00元。
(二)竞价诚意金:30000.00元
(三)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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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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