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市场工商铁棚土地(含铁棚)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市场工商铁棚土地(含铁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TXD0071-M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南市场工商铁棚土地(含铁棚) |
340.00平方米 |
69000.00元/年 |
1、铁棚垂直投影面积约295㎡。租期至2029年3月31日,租金每2年递增5%。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土地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网上公开招租活动。 3.承租方须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三水区内企业法人(以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有集贸市场管理,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或市场管理服务。 4、租赁土地为国有土地,无土地证,若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其它报建报批手续或对使用面积有异议的,则本合同自然结束,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同时,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5、水电设施报装和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报装责任与费用。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场地进行的装修、增设他物等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及新增固定设施需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及破坏设施,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若因承租方拆除固定设施而损坏原有摊位的,必须由承租方恢复摊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7、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租赁场地内的人员聘请、器材新购置以及公众责任险购买等(详见附表)。若经出租方发现场地内的新购器材不符合要求,且承租方拒绝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8、租赁场地只能用作经营场所使用,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9、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交人民币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方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方。保证金不能用作租金冲减,合同期届满,承租方不再续签合同时,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摊位设施交接验收完毕并完好,在承租方没有其他违约情况下,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余额无息退回给承租方。若承租方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不予退还。 10、承租方在中标后须遵守以下约定: (1)不允许售卖三鸟、牛肉、猪肉、熟食(肉类); (2)出具安全检测报告:第一年和第五年需要提交铁棚安全鉴定报告(若安全鉴定报告注明铁棚等级无法达到B级或以上的,承租方须根据报告内容进行整改); (3)需要设置总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作为免费的临时摆卖区,用于疏导农民摆卖农作物的地方; (4)不准摆卖开刀鱼; (5)中标后,需要对铁棚前破损的路面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25平方米。 11、承租方须在场地配备至少1名安保及1名保洁人员,承租方的保洁人员每天至少要对工商铁棚内分别清洁3次,要求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对场地进行保洁,其余工作时间必须保证场地整洁。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承租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承租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指导,并按出租方提出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出租方负责对承租方的保洁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12、承租方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方需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疫卫生、环保等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13、竞得成功后若承租方反悔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承租方的业务申请。 14、在合同期内,出租方若要对租赁场地进行整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整改,全部整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若在城市管理考评中被扣0.1分,则扣除承租方100元租赁保证金,如此叠加。承租方按照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对租赁场地进行管理。 16、因政府城市建设、旧城改造需要,或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该经营场所属危房无法继续使用,或西南街道办及其部门发文需要收回该租赁场地的,出租方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免除承租方60天租金,出租方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场地。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60天内无条件将租赁场地交回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因承租方借故拒不搬迁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包括承租方新建的建(构)筑物、生产经营损失补偿等)。 17、其他条款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基本公示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
二、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50000.00元。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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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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