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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网络竞价出售的公告

2026年9月1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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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以下标的物: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网络竞价出售的公告[竞价(2026)2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网络竞价出售信息

具体标的物信息见下表:

标的物竞价信息表

 

标的物名称

标的物概况

 

竞价底价

 

竞价保证金

备注

标的物1: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白坭、西南片区)

1、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划分“白坭、西南片区”、“云东海片区”、“芦苞片区”、“大塘、南山片区”、“乐平片区”共5个区域,各个区域处置权独立出售,不要求捆绑出售。

2、回收标准

1回收标的物为委托方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

2)委托方和成交人确认,委托方因乔木修剪作业产生的绿化木材,在尺寸、形态、枝叶留存等方面存在自然差异属于正常情况。成交人承诺全数接收委托方交付的乔木修剪绿化木材,不得以木料偏小、偏碎、枝叶较多、形态不一等任何理由拒收、挑拣、压价或拖延回收。(各镇街日常回收木材可参考附件图样,每次修剪产生的木材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可联系各镇街负责人进一步了解,但合同签订后不得以实物与图片参在差异或木材残留枝干和树叶为由拒收木材。)

3、回收方式

1)委托方三水区内因乔木修剪而产生的绿化木材,由委托方定期运输至成交人的回收点位,成交人自行将绿化木材运走并合规处理。

2)每次绿化木材的回收,委托方和成交人应有交接记录,在记录上注明回收日期、过磅称重数据及交接人等有关内容, 并由委托方和成交人签字确认。(合同生效后, 成交人应定期到回收点清理绿化木材以确保回收点储存空间充裕。)

4、回收时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委托方享有在其认为必要的工作时间内, 随时向成交人设置的回收点位运输木材的权利。成交人在此承诺将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畅通的通道、指定的卸货区及安全的临时存放场地, 以确保委托方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与作业。

 

150.00元/吨

1,000.00元

 

标的物2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云东海片区

150.00元/吨

1,000.00元

 

标的物3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芦苞片区

150.00元/吨

1,000.00元

 

标的物4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大塘、南山片区

150.00元/吨

1,000.00元

 

标的物5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乐平片区

150.00元/吨

1,000.00元

 

(二)基本公示期: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3日。

(三)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3日17:00时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标的物无申请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申请,如委托方要求标的物需重新公告出售的,则另行公告。

(四)报名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法存续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标的物竞价。各竞价人在缴交竞价保证金后,须自行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确保在标的物竞价会开始前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注册审核。如因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注册审核不通过或未能及时申请线上资质审核的,而导致不能按时参加标的物竞价会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各竞价人可致电我公司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电话:0757-87767776),再由我公司统一组织与委托方了解情况。

(六)出售方式: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网络竞价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国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划分“白坭、西南片区”、“云东海片区”、“芦苞片区”、“大塘、南山片区”、“乐平片区”共5个区域,各个区域处置权独立出售,不要求捆绑出售。  

(一)回收标准

1、回收标的物为委托方因乔木修剪作业所产生的各类绿化木材。

2、委托方和成交人确认,委托方因乔木修剪作业产生的绿化木材,在尺寸、形态、枝叶留存等方面存在自然差异属于正常情况。成交人承诺全数接收委托方交付的乔木修剪绿化木材,不得以木料偏小、偏碎、枝叶较多、形态不一等任何理由拒收、挑拣、压价或拖延回收。(各镇街日常回收木材可参考附件图样,每次修剪产生的木材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可联系各镇街负责人进一步了解,但合同签订后不得以实物与图片参在差异或木材残留枝干和树叶为由拒收木材。)

(二)回收方式及时间

1、回收方式

1)委托方三水区内因乔木修剪而产生的绿化木材,由委托方定期运输至成交人的回收点位,成交人自行将绿化木材运走并合规处理。

2)每次绿化木材的回收,委托方和成交人应有交接记录,在记录上注明回收日期、过磅称重数据及交接人等有关内容,并由委托方和成交人签字确认。(合同生效后,成交人应定期到回收点清理绿化木材以确保回收点储存空间充裕。)

2、回收时间

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享有在其认为必要的工作时间内,随时向成交人设置的回收点位运输木材的权利。成交人在此承诺将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畅通的通道、指定的卸货区及安全的临时存放场地,以确保委托方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与作业。

(三)承包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价款

成交人按照实际回收的绿化木材数量向委托方支付承包价款,回收单价按竞价结果执行。本单价为包干含税价,包括成交人完成回收、卸货、过磅、场地运维、设备维保等全部履约所需费用,委托方无需向成交人支付任何其他额外费用。

2、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0元,成交人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含第10日)一次性付给委托方。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经审查确认成交人没有拖欠任何货款或费用后,委托方10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人。

3、支付方式

每月5日前,委托方和成交人书面确认委托方各个镇街项目部上月交付绿化木材的数量,在确认无误后委托方开具该月回收木材价款等额的发票,成交人在收到发票后在10天内完成支付。

(四)委托方和成交人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应将回收的绿化木材定期运输至成交人的回收点位。

2)委托方有权监督成交人对绿化木材的回收现场和后续处理工作。

3)委托方应当严格遵守成交人相关进出制度,并在工作时穿着工作服。

2、成交人权利与义务

1)成交人应当提供有关绿化木材处理的合法资质或资格或回收用途证明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成交人应当明确绿化木材的用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绿化木材处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违法加工使用绿化木材。

3)成交人应为委托方出入提供便利,以保证委托方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4)成交人在绿化木材处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5)成交人对绿化木材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6)成交人应当创建绿化木材管理台账,真实、完整记录绿化木材的回收数量、来源及去向等情况,该相关台账须每月向委托方提供副本一份备查。

(五)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给守约方,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2、成交人违反合同约定,将回收的绿化木材加工后作为物料销售、流通或卖给他人进行非法加工利用及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因此而衍生的民、刑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成交人应予以赔偿。

3、合同期内,如未经委托方同意,成交人拒收或不按合同约定开展回收工作的,成交人需每次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成交人累计3次不按合同约定开展回收工作的,除按前述标准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外,委托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

(六)转让或分包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成交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七)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名称必须与企业全称一致。

(八)成交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3天内到我公司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次日内缴清服务费,同时须另外向委托方缴交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物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

(九)上述标的物其他的竞价要求须按委托方制定的《绿化木材回收合同》、《木材回收标准附图》的规定执行,竞价人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本次竞价出售的具体约定以委托方的解释为准;其他未列事项以委托方的解释和安排为准。

(十)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报、签领《网络竞价业务申请表》《网络竞价申请人履约承诺书》等竞价资料及全面阅读了解《佛山市三水区资产交易中心(国盈公司、拍卖公司)网络竞价实施规则(试行)(样本)》《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竞价人操作指南》(样本)等相关的竞价文件内容,并清楚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风险(如有),了解标的物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的事实。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向我公司缴交标的物竞价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申请竞价意向人签订竞价文件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同时视竞价人对竞价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十二)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须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auction.jd.com)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https://auction.jd.com/paimaiShops.html?verdorId=18050893)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的网络用自备电脑终端用京东账号和密码登录进行对应标的物的竞价。

(十三)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价人为成交人;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同时,我公司将视未报价的竞价人违约,没收保证金。成交人已成交但放弃标的物的,该保证金不退回,同时,由第二价高者成为成交人,若第二价高者放弃,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标的物;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网络竞价有关规定的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无息退回。

三、费用

(一)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标的物1白坭、西南片区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服务费人民币1,000.00元。

标的物2云东海片区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服务费人民币1,000.00元。

标的物3芦苞片区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服务费人民币500.00元。

标的物4大塘、南山片区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服务费人民币500.00元。

标的物5乐平片区绿化木材回收处置权服务费人民币500.00元。

(二)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上述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内缴清服务费,同时须向委托方缴交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物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与本次公开竞价标的物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按竞价条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单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企业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银行账户证明资料(个人银行卡或单位企业转款的银行账户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本公告后的附件1二维码扫描获取并打印该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上述对应的资料须提供盖章复印件]到公司营业大厅填写申请网络竞价资料及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单位企业的一切竞价款项须由其单位企业的银行账户进出。2.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二)报名地点:我公司营业大厅(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三)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之二 联系电话:0757-87767776)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国盈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附件:1.关于委托他人办理出售业务的申请(样本)

          2.绿化木材回收合同

          3.木材回收标准附图

 

佛山市三水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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