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4座101的房屋等12个物业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4座101的房屋等12个物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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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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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K0043-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4座101的房屋 |
100.98平方米 |
24014.88元/年 |
空置 |
1、租赁商铺建筑物暂未办理房产证;租赁商铺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在承租前需充分了解租赁商铺的现状,如承租方在承租前未充分了解租赁商铺现状,承租后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合同或不交租金的理由。 2、该商铺未设置化粪池及隔油池、排污管道等,如经营需使用相关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安装。 3、水电仅配置总表,总表之后的水电线路铺设、安装工作,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拟定5年,租金一年一缴,先交租后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5、租赁商铺用途为便利店、精品超市、茶饮、餐饮、咖啡、烘焙、文具、文创、书店、理发美容美甲、钟表数码维修、眼镜、服装、药店及纯办公业态。 6、租赁商铺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使用。承租方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破坏物业结构。 7、该商铺临近居民居住区,若因承租方经营行为影响居民生活引发多次居民投诉而未落实整改的,且经出租方核查情况属实,出租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并扣除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交(由国盈公司代收)年度租金的50%作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9、其他条款详见《物业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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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K0044-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4座102的房屋 |
99.00平方米 |
23544元/年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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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K0045-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4座103的房屋 |
99.00平方米 |
23544元/年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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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K0046-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4座104的房屋 |
99.00平方米 |
23544元/年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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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K0047-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4座105的房屋 |
100.98平方米 |
24014.88元/年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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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K0048-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6座104的房屋 |
99.00平方米 |
23544元/年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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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K0049-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6座105的房屋 |
100.98平方米 |
24014.88元/年 |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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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K0050-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8座101的房屋 |
41.00平方米 |
13910.4元/年 |
空置 |
1、租赁商铺建筑物暂未办理房产证;租赁商铺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在承租前需充分了解租赁商铺的现状,如承租方在承租前未充分了解租赁商铺现状,承租后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合同或不交租金的理由。 2、该商铺未设置化粪池及隔油池、排污管道等,如经营需使用相关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安装。 3、商铺为二层结构,商铺分隔墙体由承租方负责,分隔墙装修由先进场的一方负责并完成结构装修施工。水电仅配置总表,总表之后的水电线路铺设、安装工作,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拟定5年,租金一年一缴,先交租后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5、租赁商铺用途为便利店、精品超市、茶饮、餐饮、咖啡、烘焙、文具、文创、书店、理发美容美甲、钟表数码维修、眼镜、服装、药店及纯办公业态。 6、租赁商铺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使用。承租方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破坏物业结构。 7、该商铺临近居民居住区,若因承租方经营行为影响居民生活引发多次居民投诉而未落实整改的,且经出租方核查情况属实,出租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并扣除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交(由国盈公司代收)年度租金的50%作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9、其他条款详见《物业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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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K0051-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8座102的房屋 |
45.00平方米 |
15120元/年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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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XK0052-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8座103的房屋 |
45.00平方米 |
15120元/年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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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XK0053-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8座104的房屋 |
45.00平方米 |
15120元/年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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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K0054-M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8座201的房屋 |
286.74平方米 |
44731.44元/年 |
空置 |


基本公示期: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8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年度租金的50%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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