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福田花海地块二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福田花海地块二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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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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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YX0002-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福田花海地块二(包括乔木林地2.87亩,坑塘水面12.62亩) |
10326.72平方米(15.49亩) |
15793.82元/年 |
空置 招租 |
1.出租土地位置: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福田花海地块二,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农业用途使用,不得进行建设行为,优先招引文旅、生态农业、休闲体验等与区域生态资源适配的产业项目,具体内容需经街道相关部门同意批准方可进行建设。 2.土地租金参考评估报告标准,以公开招标方式挂网出租,租金按年缴纳,先交租后使用。土地面积约15.49亩,租金首年标准为¥15793.82元(大写:壹万伍仟柒佰玖拾叁元捌角贰分)/年,为配合云东海街道整体规划安排,租赁期限为自成功出租之日起至2037年2月28日止。租赁期内租金每三年按当期年租金基数递增10%;不设免租期。 3.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纳两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4.出租土地用途:耕作、种植及配合政府规划项目开发;根据土地性质、规划以及种植需求,依法开发、使用土地。 5.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租赁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挖塘、取土等破坏耕作层行为,不得种植草皮,不得种植或摆放绿化苗木。本合同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应严格按照农业用途使用,不得进行建设行为。如因农业生产需要,需搭建农业设施(含硬底化),应先行向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搭建。未经批准搭建构筑物、设施属于违法用地行为的,需进行拆除,并恢复地块原状,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造成的损失);同时,出租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未使用月数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6.承租方承诺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得擅自分租或整体转租,如有客观原因需要分租或整体转租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7.承租方需配合街道每年度提供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作文旅项目建设宣传场地使用,为期共4个月,使用期间云东海街道等任何主体均不得对场内设备设施造成破坏、变更;出租方应保护场内设备设施不被损坏。 8.承租方需配合街道文旅项目每年义务举办两场公益性活动。同时,承租方需配合街道文旅项目的各项工作需要,配合开展参观、调研等活动。 9.承租方须配合街道文旅项目需求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稻田音乐会”,各种主题节庆策划的短期户外活动平均月度不能少于2次。 10.承租方利用该土地从事经营或生产活动的,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且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地址须为租赁土地所在位置),并在所属地进行依法纳税。 11.水、电由承租方自行报装。在租赁期内污水排放须严格按照环保标准或自行接入市政污水管道进行排放,做好相关环保措施,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或承租方委托管理的第三方公司自行承担。 12.租赁期内,如遇到政府政策重大调整,以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成为不必要的,任一方可解除租赁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责。 13.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福田花海地块二15.49亩挂网条件》。 |


基本公示期: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1日
二、费用:
(一)合同租赁保证金:按2个月租金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1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福田花海地块二15.49亩挂网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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