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工业园X521县道南50米南边公路养护中心铁棚仓库及沥青储罐(容量4500吨,包括2个500吨罐、2个750吨罐、2个1000吨罐)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工业园X521县道南50米南边公路养护中心铁棚仓库及沥青储罐(容量4500吨,包括2个500吨罐、2个750吨罐、2个1000吨罐)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GY0008-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工业园X521县道南50米南边公路养护中心铁棚仓库及沥青储罐(容量4500吨,包括2个500吨罐、2个750吨罐、2个1000吨罐) |
268.69平方米 |
216000.00元/年 |
一、租赁物业租赁期为5年,租金每年递增2%; 二、承租人报名条件: (一)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承租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50万元(含25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道路沥青加工或销售; (三)承租人需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以上证书; (四)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以承租人申请租赁物业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承租人需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小于1名。持安全生产协会或政府机构颁发的有效安全管理人员证、并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租赁物业仅限用作道路沥青加工或销售的生产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使用。承租人应合法使用承租物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行业,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因承租人违法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承租人为租赁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的负责人,对租赁物业在租赁期间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负全部责任。 四、承租人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缴纳当年全年租金,之后于每年首月10日前按出租人指定的方式缴纳当年全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合同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天不缴纳租金的,视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五、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与合同总金额的10%等额的合同租赁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能作为日后租金冲减; 六、空地及设备现状说明 (一)沥青储罐不配备升温设备; (二)沥青罐、沥青油管、油阀停用较长时间,存在老化锈蚀等现象,不排除存在其他故障隐患,需检查维护才能使用,其中已知的一个1000吨罐和一个750吨罐的罐体内有渗漏,需要维修后才能使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需充分评估和考虑,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出租物业的“三通一平”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协助; 七、承租人如需对设备和铁棚仓库进行维修或改造时,应征得出租人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物业的结构和设施擅自改动所造成的损失或出现安全问题,则由承租人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八、租赁期间,出租人因生产需要使用部分租赁物业,承租人应无条件同意; 九、租赁物业为国有资产,租赁期内如因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建设需要征用或出租人需收回自用时,出租人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出租人要求的时间内搬离物业,出租人无息退回保证金给承租人,本合约自然解除;超出限期搬离的,出租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十、其他条款详见《物业租赁合同》。 |
基本公示期: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7日
二、费用:
(一)合同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0%等额收取。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7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 上一篇:关于4艘“三无”船舶的拆解销毁处置权 及相应残值(第二次)网 2023/9/25
- 下一篇:关于滞留车辆拆解销毁处置权及相应残值 进行网络竞价出售的公告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