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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芦苞涌右岸1号地块(北氹)等3块土地招租公告

2022年5月2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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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涌右岸1号地块(北氹)等3块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招租要求

1

TDH0062-M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涌右岸1号地块(北氹)

2853.33平方米
(4.28亩)

4280.00元/年

1、土地性质为国有农用地,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土地上有大量桉树,承租人砍伐桉树需到政府部门办理砍伐证;土地面积以合同面积计算,不再丈量;
2、租赁期为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年度缴纳,之后每年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方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方账户。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十日内交清当年租金;
3、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首年全年租金50%的租赁保证金;
4、该土地用途为农业用途,禁止在堤围管理范围内种植林木及高杆作物,禁止在堤围管理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5、该土地属于禁养区,承租人禁止在该土地进行禽畜养殖;承租人禁止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并且经营活动须符合农业、环保、水利部门的相关规定;
6、如承租人需在该土地非堤围管理范围内搭建新棚舍等建筑物,须经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搭建,否则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拆除新建棚舍等建筑物时,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作任何补偿;
7、因政府发展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在租赁期第一年内收回的支付承租人青苗补偿款;在租赁期一年后收回的不需对承租人支付任何补偿,自我司通知承租人收回该土地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归还该土地;
8、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土地租赁合同》

2

TDH0063-M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新桥东侧滩涂地

3333.33平方米
(5亩)

5000.00元/年

1、土地性质为滩涂地 ,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土地面积以合同面积计算,不再丈量;
2、租赁期为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年度缴纳,之后每年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方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方账户。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十日内交清当年租金;
3、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首年全年租金50%的租赁保证金;
4、该土地用途为农业用途,禁止在堤围管理范围内种植林木及高杆作物,禁止在堤围管理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5、该土地属于禁养区,承租人禁止在该土地进行禽畜养殖;承租人禁止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并且经营活动须符合农业、环保、水利部门的相关规定;
6、如承租人需在该土地非堤围管理范围内搭建新棚舍等建筑物,须经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搭建,否则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拆除新建棚舍等建筑物时,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作任何补偿;
7、因政府发展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在租赁期第一年内收回的支付承租人青苗补偿款;在租赁期一年后收回的不需对承租人支付任何补偿,自我司通知承租人收回该土地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归还该土地;
8、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土地租赁合同》

3

TDH0064-M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四联南岸曹村

56000.00平方米
(84亩)

184800.00元/年

1、土地性质为滩涂地,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土地面积以合同面积计算,不再丈量;
2、租赁期为10年,租金每两年递增5%。租金按年度缴纳,之后每年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人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出租方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方账户。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十日内交清当年租金;
3、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首年全年租金50%的租赁保证金;
4、该土地用途为种植农作物,禁止在堤围管理范围内种植林木及高杆作物,禁止在堤围管理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5、该土地用途为农业用途,承租人禁止在该土地进行禽畜养殖;承租人禁止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并且经营活动须符合农业、环保、水利部门的相关规定;
6、如承租人需在该土地非堤围管理范围内搭建新棚舍等建筑物,须经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搭建,否则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拆除新建棚舍等建筑物时,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作任何补偿;
7、因政府发展需要收回该土地的,不需对承租人支付任何补偿,经出租方发出通知,承租人需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归还土地。若政府部门需使用该土地的河沙而占用该土地,经出租方发出通知,承租人需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提交场地,并不需对承租人支付任何补偿,政府部门使用结束后承租人可继续使用该土地;
8、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土地租赁合同》

基本公示期:2022523日至202261


芦苞新桥东侧滩涂地:


芦苞镇芦苞涌右岸1号地块(北氹):

芦苞镇四联南岸曹村:


、费用: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全年租金50%等额收取

2、中介费:按国盈公司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523日至202261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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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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