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敬老院地上建(构)筑物 清拆及其残值的处置权网络竞价出售的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方委托,对以下标的物: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敬老院地上建(构)筑物清拆及其残值的处置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出售[竞价(2024)37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网络竞价出售信息
(一)标的物信息:
1. 标的物: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敬老院地上建(构)筑物清拆及其残值的处置权。
2. 标的物概况:
(1)标的物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成功路64号芦苞镇敬老院的地上建(构)筑物清拆及其留存物品的处置。地上建(构)筑物主要为钢混结构主体、混合结构体、铁承重、塑料顶棚、安宁室、消防水箱间、钢棚、铁雨棚、配电房、门卫室、电梯楼、电梯设备、户外钢梯、塑料雨棚、铁围栏、门楼、不锈钢围栏、凉亭、花坛、连廊、水泥地、围墙、地砖等。
(2)建筑面积合共约10866.29㎡,其中主要为钢混结构约6356.27㎡、户外钢梯约22.66㎡、铁棚约85.97㎡、水泥地块约3099.97㎡、围墙约396.49㎡,围栏约311.75㎡,详见附件1。
(3)标的物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委托方现场指示为准。
3. 竞价底价:人民币71,940.00元。
4.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5.特别说明:清拆期间,成交人须无条件将标的物范围内的树木(包括高山榕2棵,细叶榕4棵,龙眼树3棵,芒果树10棵,紫荆2棵,苹婆1棵,枇杷1棵,人面子1棵,木棉2棵,红花风铃木2棵)无偿迁移到委托方指定的位置,并负责树木为期3个月的养护,具体以委托方在现场的指示和安排为准,因迁移树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二)基本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9日。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00时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标的物无申请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申请,如委托方要求标的物需重新公告出售的,则另行公告。
(四)报名条件:申请竞价意向人须为公司(企业)主体,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贰、叁级均可)和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竞价人在缴交竞价保证金后,须自行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确保在标的物竞价会开始前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注册审核。如因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注册审核不通过或未能及时申请线上资质审核的,而导致不能按时参加标的物竞价会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2024年11月12、13日。请各竞价意向人于2024年11月12日9:00时前自行到达我公司门口集中,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带领察看标的物现场。
(六)出售方式: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网络竞价出售要求
(一)标的物出售要求:
1.标的物信息、图片及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实际进场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成交后,自成交人缴清全部相关款项及签订《建筑物清拆处置合同(样本)》(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合同)当日起,视同成交人已无条件接收全部标的物。成交人须负责对其进场人员的管理,并承担进场人员的连带责任,委托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成交人须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落实防范措施,并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安全保险,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因清拆、装卸、运输等一切施工作业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成交人须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动工后的3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拆除及清理工作(具体动工日期以委托方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并将地面以上的建筑废料、物品清理干净,须经委托方验收。若因成交人原因逾期清运的,委托方有权对成交人扣罚违约金:逾期清运的第1天至第3天,每天按人民币2,0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即扣罚人民币6,000.00元违约金;逾期清运的第4天起,成交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并解除合同,成交人须无条件立即撤场,委托方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另行处置标的物。成交人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确保清拆对象已切断一切水、电、气,施工作业期间成交人必须按相关要求做好安全、保卫、环保工作。
3.清拆期间,成交人须无条件将标的物范围内的树木(包括高山榕2棵,细叶榕4棵,龙眼树3棵,芒果树10棵,紫荆2棵,苹婆1棵,枇杷1棵,人面子1棵,木棉2棵,红花风铃木2棵)无偿迁移到委托方指定的位置,并负责树木为期3个月的养护,具体以委托方在现场的指示和安排为准,因迁移树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成交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当天到我公司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含服务费),同时须向委托方另外缴交人民币10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人缴清所有款项后次日内须进场施工作业。该保证金将于拆迁、清运等工作完成后,经委托方验收无误,且无产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无违反清拆清运等约定的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无息退回成交人账户。成交人逾期进场或未支付相关款项等违反相关约定的,则视同放弃本次竞价,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标的物。
5.上述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如需开具标的物成交款票据的,由佛山市北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成交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委托方向成交人开具普通收据,成交人须清楚了解并承诺无条件接受。
6.标的物其他的出售要求须按委托方制定的《建筑物清拆处置合同(样本)》(详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竞价人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本次竞价出售的具体约定以委托方的解释为准;其他未列事项以委托方的解释和安排为准。
7.成交人若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条款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扣收的款项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情况特别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自确定成交人违约的当日起,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本次标的物,并保留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报、签领《网络竞价业务申请表》《网络竞价申请人履约承诺书》等竞价资料及全面阅读了解《佛山市三水区资产交易中心(国盈公司、拍卖公司)网络竞价实施规则(试行)(样本)》《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竞价人操作指南》(样本)等相关的竞价文件内容,并清楚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风险(如有),了解标的物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的事实。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向我公司缴交标的物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申请竞价意向人签订竞价文件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同时视竞价人对竞价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四)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须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auction.jd.com)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https://auction.jd.com/paimaiShops.html?verdorId=18050893)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的网络用自备电脑终端用京东账号和密码登录进行对应标的物的竞价。
(五)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价人为成交人;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同时,我公司将视未报价的竞价人违约,没收保证金。成交人已成交但放弃标的物的,该保证金不退回,同时,由第二价高者成为成交人,若第二价高者放弃,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标的物;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网络竞价有关规定的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无息退回。
三、费用
(一)服务费:成交人须按标的物成交总额的5%向我公司支付服务费。
(二)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含服务费),同时成交人须向委托方另外缴交人民币10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与本次公开竞价标的物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按竞价条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质资料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贰、叁级均可)证明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企业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银行账户证明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转款的银行账户资料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本公告后的附件2二维码扫描获取并打印该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上述对应的资料须提供盖章复印件]等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写申请网络竞价资料及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单位企业的一切竞价款项须由其单位企业的银行账户进出。2.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二)报名地点:我公司营业大厅(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之一)。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三)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之二, 联系电话:0757-87767776) 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国盈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附件:1.建筑物清拆处置合同(样本)
2.关于委托他人办理出售业务的申请(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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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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