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董营村委会麦村土地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董营村委会麦村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
1 |
TXD0070-M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董营村委会麦村土地 |
61246.67平方米 |
349106.00元/年 |
1、租赁期为2年,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土地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网上公开招租活动。 3、承租人须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以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为准)。 4、租赁土地无土地证,若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其它报建报批手续的,则本合同自然结束,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同时,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5、租赁土地的水电设施报装和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报装责任和费用。 6、租赁土地仅作存放物料使用。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接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出租方的正常检查、监督和管理。该土地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严禁在租赁土地内倾倒或堆放一切污染物。使用土地的各项标准应符合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承租方必须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如不配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保持片区内现状的农耕路通行,不得围蔽机耕路导致村民出行受阻。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不得搭建或增建建构筑物、附着设施和设备,如私自违规搭建或增建而造成的纠纷和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拆除地上建构筑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配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8、租赁土地按纯土地出租,地上建筑物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出租方将在租赁期开始后一个月内对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如承租方非法占用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讨占用费及没收租赁保证金。 9、合同期满或者依法终止时,若承租方没按约定复原土地原状交还土地的,承租方所缴纳的合同租赁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向出租方索赔复原的费用。 10、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交与年度租金的50%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租金按年度缴纳。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方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11、承租方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方须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疫卫生、环保等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12、承租方反悔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承租方的业务申请;本次竞投标的物成功出租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接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转让。 13、租赁期内,出租方如因政府征收土地行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土地。租赁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的要求。此外,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在租赁期内收回土地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投入使用时须考虑并且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提前收回土地时,出租方只需要提前6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免除承租方60日租金,出租方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无条件交回土地,并必须将承租方所有物件清理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交。 14、其他条款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基本公示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
二、费用:
(一)履约保证金:按年度租金的50%等额收取。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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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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