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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10号招租公告

2023年12月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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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10号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招租要求

1

BN0001-M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一路10号

489.80平方米

76408.8元/年

1、承租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租赁物业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承租方必须用于从事漆艺研发、教学培训、漆艺作品展示等工作。项目合作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或在本项目范围物业内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

4、本项目采用双时段合同,合作期为5年(其中试运营期1年,运营期4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试运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正式运营期。

5、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和加重出租方的义务或责任的前提下,承租方可自行对本项目范围物业进行合理、必要的内部装修、室外的广告宣传等的更新改造,但须就改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出租方备案且符合消防或相关部门的规定。若涉及项目的重大更新改造(包括物业结构的变动等),承租方须就改造需求形成相关书面材料上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承租方接管本项目范围物业,实施产学研展示基地前期装修布置、设备安装工作,装修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前期装修工作并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承租方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装修、设备投资等)不少于30万元。承租方须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报告。

7、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项目运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污水处理费、垃圾费、办证费等)、经营税费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物业及附属设施,确保物业安全及项目正常开展。  

8、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保证金5000元。如承租方不按4.2条款约定进行物业维护,由出租方介入物业维护所产生费用,在保证金中按实结算,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如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如连续两个周期考核不达标所产生的违约金,优先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出租方扣除保证金后,保证金不足5000元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提示补足保证金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足。

9、如承租方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则出租方及其指定单位有权介入项目运营和维护工作,费用和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支付出租方介入物业维护工作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和支出。出租方有权在向承租方提供详细的费用和支出记录后,收取该款项。

①承租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运营或维护项目;

②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未能就出租方指出的情况进行补救;

③承租方提供物业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或相关规定标准持续10天以上。

10、首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为项目业态培育期,月租金13元/㎡(年租金76408.8元)。当承租方运营考核指标达标时,出租方物业免收承租方租金;考核不达标则按原租金标准收取,不作减免;

第二、第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为项目业态发展期,月租金13元/㎡(年租金76408.8元)。当承租方运营考核指标达标时,出租方物业减免承租方部分租金,按3元/㎡(年租金17632.8元)收取;考核不达标则按原租金标准收取,不作减免;

第四、第五年(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为项目业态发展期,月租金14.3元/㎡(年租金84049.68元)。当承租方运营考核指标达标时,出租方物业减免承租方部分租金,按3元/㎡(年租金17632.8元)收取;考核不达标则按原租金标准收取,不作减免。

由于项目租金根据考核结果收取,首年如果考核结果不达标的,该年度租金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付清;第二至第五年,在当年1月10日前先按3元/㎡(年租金17632.8元)支付租金,如当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的,须于次年1月31日前按原租金标准补足差额部分租金。

11、运营维护期运营维护绩效考核以当期考核结果为准,分数为80分视为考核达标,租金按约定标准减免,承租方正常运营;一个周期考核不达标给予警告处罚,该周期租金不作减免;连续两个周期不达标,除该周期租金不作减免外,承租方须另按当年物业租金总额50%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连续三个周期考核不达标,除该周期租金不作减免外,承租方须另按当年物业租金总额50%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承租方已投入的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作补偿。

12、其他条款详见《漆艺产学研展示基地项目合作运营合同》。



基本公示期:2023121日至20231211

、费用:

保证金5000.00元

)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121日至20231211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漆艺产学研展示基地项目合作运营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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