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贤寮村佛清从高速东侧、广珠铁路南侧约15.97亩土地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贤寮村佛清从高速东侧、广珠铁路南侧约15.97亩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TSY0023-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贤寮村佛清从高速东侧、广珠铁路南侧约15.97亩土地 |
10646.72平方米 (15.97 亩) |
47,910.00元/年 |
1、租赁期限为10年,土地租金单价每五个租赁年度递增10%。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度支付,未经出租人同意,物业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土地按鱼塘现状出租,禁养禽畜,禁止将土地擅自用于建设停车场或其他非农业用途,承租人不得填埋。 3、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交清首年度租金,以后每年缴交一次租金,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支付时需说明支付人姓名及所租赁的物业。 4、土地北侧紧邻广珠铁路,承租人须严格按照铁路相关管理要求开发使用土地,自行解决与广珠铁路管理方之间产生的用地问题。 5、土地西侧、南侧紧邻公共排水沟渠,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种植高杆作物,不能建建(构)筑物,且承租人不得倾倒任何垃圾或排放污水至沟渠内,若因承租人开发使用土地导致排水沟渠产生污染、堵塞等问题,承租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并自行解决与水利或有关部门之间产生的纠纷。 6、租赁期间,若承租人需在排水沟渠处搭建桥梁或临时过道,须自行到水利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搭建“田头棚”等建(构)筑物。 8、承租人在土地租赁期内承担红火蚁等有害生物防控等责任,不准焚烧污染环境或堆放产生有害气味的垃圾。承租人须自行妥善处理地上的垃圾杂物,禁止就地填埋或随便丢弃。 9、承租人使用土地时须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内及土地周边公共配套设施的检修维护等工作,并预留充足位置提供给相关车辆或人员进入土地,不得阻挠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检修维护工作。租赁期间,承租人须确保土地范围内一切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作,若因承租人开发使用土地造成公共配套设施损坏,承租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 10、承租人需要对租地范围进行围蔽,使用土地时不得影响公路及铁路的使用,如因不合理使用土地而造成相关损失的,承租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11、该地块区域属于限养区,禁止承租人新建、扩建或改建禽畜养殖场。且承租人必须做好鱼塘尾水处理,不得养殖高污染水产(如牛蛙、埃及塘鲺等)。 12、承租人需缴交50,000.00元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缴清,若承租人未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作退回。 13、租赁期间,若政府需要使用部分土地用于建设道路、管线等公共配套设施,承租人应配合相关安排,因此造成土地使用面积产生变化的,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面积及对应的租金,严重影响土地使用效果的,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14、出租人若需要在土地范围内运营公共配套项目(比如通讯基站等),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出租人的安排。 15、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根据运营需要可在土地上建设运营广告牌业务,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承租人不得在土地上擅自建设广告牌,否则出租人有权没收并无偿自行使用。 16、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不作任何补偿。 17、承租人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 18、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20,000.00元的竞价诚意金,并签订确认书取得竞得资格,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国盈公司无息退回。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竞得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 19、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基本公示期: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
二、费用:
(一)竞价诚意金:¥20,000.00元。
(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0.00元。
(三)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竞价诚意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竞价诚意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诚意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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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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