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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厨余垃圾废液经油水渣分离后的固态产出物等3种物料的回收处置权网络竞价出售的公告

2023年11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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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以下3个标的物:1.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厨余垃圾废液经油水渣分离后的固态产出物回收处置权(一年期)2.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厨余垃圾经处理的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回收处置权(一年期)。3. 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厨余垃圾废水中分离后的废弃油脂回收处置权(一年期)。分别进行[竞价(202321]公开网络竞价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网络竞价出售信息

(一)标的物信息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物

概            况

竞价底价

(单价)

竞价

保证金

备 注

1.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厨余垃圾废液经油水渣分离后的固态产出物回收处置权(一年期)

1. 标的物为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北部中心”)厨余垃圾废液经油水渣分离后的固态产出物一年期限的回收处置权。

2.北部中心负责处理大塘镇、芦苞镇、南山镇的厨余垃圾,设计日处理能力为40/天,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处理技术,在发酵前会对厨余垃圾进行破碎、挤压脱水处理。其中,挤压脱水出来的废液经三相分离机(油水渣分离,不添加药剂)处理后,会产生一种固态物料,该物料现时的日产量约为0.4吨,具体产量根据厨余垃圾处理量进行波动,委托方对标的物的产量不作任何承诺,竞价意向人可自行取样检测。

3.标的物交货地点位于该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三角洲路 15 号地块北)。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100.00/吨(含税)

3,000.00

单价为每吨固态产出物的回收处置单价(不包含运输费用成交人须自行到交货地点运输,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2.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厨余垃圾经处理的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回收处置权(一年期)

1.标的物为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北部中心”)厨余垃圾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一年期限的回收处置权。

2.北部中心负责处理大塘镇、芦苞镇、南山镇的厨余垃圾,设计日处理能力为40/天。北部中心设有集料/分拣平台、破碎系统、脱水系统、发酵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处理系统。该中心对厨余垃圾渣料进行破碎、挤压脱水处理后,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处理技术进行生物处理,产生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未进一步的加工处理)。根据目前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理量,该中心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日均产量约0.8吨(每批次厨余垃圾成分及收运量有波动,委托方对标的物产量不作任何承诺),意向竞价人可自行取样检测。

3.标的物交货地点位于该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三角洲路 15 号地块北),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10.00/吨(含税)

20,000.00

单价每吨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的回收处置单价不包含运输费用成交人须自行到交货地点运输,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3. 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厨余垃圾废水中分离后的废弃油脂回收处置权(一年期)

1.标的物为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北部中心”)厨余垃圾废水中分离后的废弃油脂一年期限的回收处置权。

2.北部中心负责处理大塘镇、芦苞镇、南山镇的厨余垃圾,设计日处理能力为40/天。该中心设有集料/分拣平台、破碎系统、脱水系统、发酵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处理系统。该中心厨余垃圾废水中含有废弃油脂及废渣,采用油水渣分离系统能将废弃油脂、废渣从废水中分离,有效降低废弃油脂、废渣含量。厨余垃圾废水经初步处理后排放至佛山市佳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再外排。意向竞价人可自行前往北部中心勘查。

3.标的物交货地点位于该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三角洲路 15 号地块北),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46/吨(含税)

16,000.00

单价为每吨厨余垃圾处理量回收处置单价不包含运输费用);成交人须按约定时间定期上门到交货地点清理回收并将废弃油脂运走处理。




(二)基本公示期:20231114日至20231127日。

(三)报名时间:20231114日至2023112717:00时截止。如在公示期内该标的物无申请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申请,如委托方要求该标的物需重新公告出售的,则另行公告。

四)报名条件:标的物1、2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为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标的物3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为持有效的广东省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且标的物1、2、3的申请竞价意向人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违约记录、无诉讼案件、无环保处罚),须提供近三年上述相关情况的声明文件及纳税信用等级等证明文件及回收处理所需的工商、环保部门相关许可文件(包括:1.对应的经营许可范围文件;2.处理设施环保审批、验收文件;3.生产设施接纳能力证明;4.生产设施生产正常运行证明文件;5.其他证明文件。)。标的物3的申请竞价意向人若自身未具备回收处理废弃油脂的能力,须提供3份及以上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废弃油脂回收处理意向书,第三方须具备回收处理废弃油脂所须的工商、环保相关许可文件。

(五)标的展示时间:2023112223日。请各申请竞价意向人于1122日上午9:30前到达我公司门口集中,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带领查看标的现场。

(六)出售方式: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网络竞价出售要求

上述标的物分别出售,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竞价标的物的概况信息及图片等仅供参考,竞价意向人可自行查看或在我公司组织查看标的物时自行取样检测,评估标的物的价值;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无论是否有实地查看标的物现场,都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责任自负。

(一)标的物1的出售要求:

1.北部中心厨余垃圾废水经三相分离机分离后产出的固态物料,成交人在处理该物料时须保证未向固态物料添加化学药剂及没有私自运出佛山市三水区范围外,并须及时、如实向委托方提供固态物料回收处理台账;同时为防止固态产出物造成环境污染,成交人须承诺该固态产出物没有违规违法流向市场。

2.标的物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与委托方签订合同[详见《厨余垃圾产出物销售合同》(样本)],并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3.标的物的单价均不包含运输费用;委托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物包装和运输,成交人须自行配备收集容器(见附图),收集容器的储备数量须满足每日的生产需求,存放在交货地点的收集容器须不少于50个,同时须自备密闭车辆(可参照附图)自行到交货地点(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三角洲路 15 号地块北)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严禁产生撒漏等现象;成交人须承担物料回收处置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标的物单价不作调整。

4.委托方根据标的物的产量与成交人办理交付手续,每次交付须进行记录,并在记录单注明日期、过磅称重数据及交付人等有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交付的数量以委托方提供的过磅单作为计费依据,具体计费方式如下:货款=委托方交付数量×标的物成交单价,成交人须按委托方实际的交付数量以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每月1号至3号双方进行对账,委托方开具发票,成交人收到发票后当月4号至8号付清上月的货款),若成交人逾期支付货款的,须按逾期货款数额的5%/天的标准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次日起委托方停止交付,成交人结清欠款后恢复交付。

5.成交人须根据委托方的产量,对交付的标的物做到日产日清,如因车辆调配问题,成交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委托方,并在发出通知后36小时内自行解决运输问题。成交人若将标的物用于有机肥制造、生物处理以外的其他用途或私自运出佛山市三水区范围外,则视成交人违约,委托方有权立刻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二)标的物2的出售要求:

1.北部中心对厨余垃圾渣料进行破碎、挤压脱水处理后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处理技术进行生物处理,产生的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成交人须及时、如实向委托方提供该产出物回收处理台账;同时为防止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造成环境污染,成交人须承诺该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没有违规违法流向市场。

2.标的物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与委托方签订合同[详见《厨余垃圾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采购合同》(样本)],并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3.标的物的单价均不包含运输费用;委托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物包装和运输,成交人须自行配备吨袋到交货地点(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三角洲路 15 号地块北)进行运输,由委托方生产人员负责将标的物入袋,如需借用委托方现有的吨袋,须于下一次收运前返还此前借用的吨袋,并确保吨袋的完好,如有损坏,则按人民币 100.00 元/个进行赔偿。同时成交人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实行完全密闭化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严禁产生滴漏、撒落、裸露存放等现象,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要求。在北部中心正常生产期间,成交人每隔一天须到交货地点运走所有已包装的标的物,成交人须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标的物单价不作调整。

4.委托方根据标的物的产量与成交人办理交付手续,每次交付须进行记录,并在记录单注明日期、过磅称重数据及交付人等有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交付的数量以委托方提供的过磅单作为计费依据,具体计费方式如下:货款=委托方交付数量×标的物成交单价,成交人须按委托方实际的交付数量以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每月1号至3号双方进行对账,委托方开具发票,成交人收到发票后当月4号至8号付清上月的货款),若成交人逾期支付货款的,须按逾期货款数额的5%/天的标准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次日起委托方停止交付,成交人结清欠款后恢复交付。

5.成交人须根据委托方的产量,对交付的标的物做到日产日清,如因车辆调配问题,成交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委托方,并在发出通知后36小时内自行解决运输问题。成交人若将标的物用于营养土或生产饲料等合法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时,则视成交人违约,委托方有权立刻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000.00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三)标的物3的出售要求:

1.北部中心对厨余垃圾废水中含有废弃油脂及废渣,采用油水渣分离系统能将废弃油脂、废渣从废水中分离,有效降低废弃油脂、废渣含量,而产生的废弃油脂,成交人须按其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清理、运输、回收处理废弃油脂,成交人回收废弃油脂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佛山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且不得违法加工使用废弃油脂,清理废弃油脂完成后,成交人须将工作区域地面清理干净,并须及时、如实向委托方提供该废弃油脂回收处理台账;同时为防止废弃油脂造成的环境污染,成交人须承诺该废弃油脂没有再次流向食品市场;成交人如违反其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将回收的废弃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流通或卖给他人进行非法加工利用及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因此而衍生的民、刑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成交人应予以赔偿。

2.成交人须在厨余垃圾处理系统的废液生产线中自行安装、运行油水渣分离系统(三相分离设备、废液滤渣设备、配套设施等),且须保证三相分离设备所分离出的废水含油量不超过0.05%(如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一致,按含油量较低的标准执行),如超过此标准,成交人须自行进行升级改造,如改造后仍无法达到要求,视成交人违约。三相分离设备由成交人自行维修保养,每次维修保养前应提早3天通知委托方,并配合委托方提前做好生产安排。若因成交人三相分离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影响委托方北部中心生产经营活动超过15天的,且未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的,视成交人违约。该系统所分离出的废弃油脂按成交人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处理,其他分离物排往委托方指定的位置处理。北部中心分离工段油水渣分离系统前后的废水池、管道系统、废弃油脂贮存池定期清理、运输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等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分油水渣分离系统周边生产环境的保洁工作;油水渣分离系统的投资、安装调试、生产组织、运行成本(人工费、药剂费、水电费、维护费)等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成交人在安装油水渣分离系统期间,北部中心产生的废液须采用就地暂存(吨桶、储槽、油罐车等方式)应急方式,具体方案实施及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油水渣分离系统的三相分离机设备电费由成交人承担,在安装三相分离机设备专用电表之前,电费按照三相分离机设备的功率49KW、运营时间2.5小时/天计算,电费单价以北部中心实际电费单价为准,计算公式如下:电费(元)=49×2.5×北部中心实际电费单价(元/度);安装专用电表之后,按实际抄表数、北部中心实际电费单价计算。每月的最后一天核定电费总价,成交人随承包价款的支付方式同步向委托方付清上月电费价款。

4.成交人须配备密封的、加装有行驶记录仪(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及相关转运设施到北部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三角洲路 15 号地块北)定期上门进行清理回收并将废弃油脂运走处理,成交人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将废弃油脂运送到指定的处置场所,不得擅自改变,实行密闭化运输,确保收运全程的合规、合法。在成交人与委托方签订协议生效后,成交人每隔两天到委托方北部中心清理废弃油脂一次,在协议期满退场时也须确保废弃油脂贮存池清理干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废弃油脂的,成交人须在接到委托方电话2小时内安排专人专车到达现场进行清理回收,以保障委托方的生产经营。

5.成交人进行废弃油脂回收时,每次须进行记录,并在记录单注明日期、过磅称重数据及交付人等有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每月厨余垃圾处理量以委托方提供的过磅资料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具体计费方式如下:货款=北部中心的实际厨余垃圾处理量×标的物成交单价,以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每月1号至3号双方进行对账,委托方开具发票,成交人收到发票后当月4号至8号付清上月的货款);若成交人逾期支付货款的,须按逾期货款数额的5%/天的标准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次日起委托方停止交付,成交人结清欠款后恢复交付。若成交人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货款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没收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

6.成交人若未经委托方同意,成交人不按协议约定开展回收工作的,委托方有权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作为违约金,如成交人连续3次或每年累计10次不按协议约定开展回收工作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没收余下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标的物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与委托方签订协议[详见《废弃油脂回收协议》(样本)],并须在签订协议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四)标的物其他的出售要求须按委托方制定的《标的物说明》、《厨余垃圾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采购合同》、《厨余垃圾产出物销售合同》及《废弃油脂回收协议》(详见附件)的规定执行,竞价人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本次竞价出售标的物的具体约定以委托方的解释为准;其他未列事项以委托方的解释和安排为准。

(五)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到公司营业大厅填报《网络竞价业务申请表》《网络竞价申请人履约承诺书》等资料及全面阅读了解《佛山市三水区资产交易中心(国盈公司、拍卖公司)网络竞价实施规则》等相关的竞价文件内容,并清楚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风险(如有),了解标的物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的事实。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向我公司缴交标的物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标的物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标的物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6,000.00元。申请竞价意向人签订竞价文件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同时视竞价人对竞价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须在竞价前按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到公司营业大厅签收领取《网络竞价通知书》、《竞价人登录用户代码、密码》、《网络竞价操作确认书》等竞价文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成功竞得标的物后,成交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当天到我公司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缴清服务费。

)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须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https://bid.51baojia.net/page/logi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的网络用自备电脑终端按签收的用户代码和密码登录进行对应标的物的竞价。

)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价人为成交人;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同时,我公司将视未报价的竞价人违约,没收保证金。成交人已成交但放弃标的物的,该保证金不退回,同时,由第二价高者成为成交人,若第二价高者放弃,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标的物;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网络竞价有关规定的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成交7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无息退回。

三、费用

服务费:标的物成交后,各成交人须向我公司支付对应标的物的服务费,其中标的物1服务费人民币1,000.00元标的物2的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00元,标的物3的服务费为人民币4,000.00元

上述的服务费各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缴清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与本次公开竞价标的物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按竞价条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质文件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企业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鉴章、单位企业合法有效处理资质的证明文件标的物3的申请竞价意向人若自身未具备回收处理废弃油脂的能力,须提供3份及以上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废弃油脂回收处理意向书,第三方须具备回收处理废弃油脂所须的工商、环保相关许可文件。,银行账户证明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本公告后的附件扫描二维码获取并打印该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对应的上述资质盖章复印件到公司营业大厅填写申请网络竞价资料及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单位企业的一切竞价款项须由其单位企业的银行账户进出。2、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二)报名地点:公司营业大厅(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之二)。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69号二层 联系电话:0757-87767776)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国盈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附件:1.关于委托他人办理出售业务的申请(样本)

2.标的物说明、厨余垃圾产出物销售合同(样本)、标的物说明、厨余垃圾高温好氧发酵产出物采购合同(样本)、标的物说明及废弃油脂回收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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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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