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平镇中油大道18、19号地块水泥地面及部分 围墙清拆权网络竞价出售的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方委托,对以下标的物: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油大道18、19号地块水泥地面及部分围墙的清拆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出售[竞价(2024)16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网络竞价出售信息
(一)标的物信息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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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概况 |
竞价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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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备注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油大道18、19号地块水泥地面及部分围墙的清拆权 |
标的物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油大道18号、19号(即原智强光电旧厂房东侧)地块的水泥地面、部分围墙(含南侧围墙,不含东侧围墙)清拆权及其留存物品,水泥地面面积约8500㎡,厚度约15cm;围墙的面积约120㎡(详见附件2);标的物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委托方现场指示为准。 |
5,000.00 |
3,000.00 |
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方将标的物南侧的树木无偿迁移到委托方指定的乐平镇辖区内的位置,具体以委托方在现场的指示和安排为准,因迁移树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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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
(三)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17:00时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标的物无申请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申请,如委托方要求标的物需重新公告出售的,则另行公告。
(四)报名条件:申请竞价意向人须为公司(企业)主体,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贰、叁级均可)和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2024年5月8、9日。请各竞价意向人于2024年5月8日9:30时前自行到达我公司门口集中,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带领察看标的物现场。
(六)出售方式: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网络竞价出售要求
(一)标的物出售要求:
1.标的物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油大道18、19号地块(即原智强光电旧厂房东侧)的水泥地面、部分围墙(含南侧围墙,不含东侧围墙)清拆权及其留存物品,最终以委托方相关人员在标的物现场的明确指示为准,上述范围内的地面清拆所得的物料全部归成交人所有。成交人清拆、装运物料时须按委托方或相关城市管理部门要求作业。
2.自成交人进场或视同进场当日起,视同成交人已无条件接收全部标的物。成交人须负责对其进场人员的管理,并承担进场人员的连带责任,委托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3.成交人施工期限为10个自然日,具体进场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施工期限的,须经过委托方审批同意。若成交人未经过委托方审批同意擅自逾期清拆的,委托方有权按如下标准对成交人扣罚违约金:逾期清拆的第1天至第5天,每天按人民币1,0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逾期清拆的第6天起,每天按人民币2,0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成交人进场前须签署《进场时间确认书》,若成交人不配合签署,委托方有权以现场张贴《进场时间确认书》的方式进行确认。若成交人经委托方书面催促后仍未能按期完成清拆工作的,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的安全环保作业及拆迁清运保证金,要求成交人立即撤场,并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成交人须在首次进场前与委托方签订《安全环保作业承诺书》和《免于向委托方追责的承诺书》(详见附件2),否则委托方有权自确定成交人违约的当天起,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本次标的物。成交人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确保清拆对象已切断一切水、电、气,施工作业期间成交人必须按相关要求做好安全、保卫、环保工作。
4.成交人须自行解决施工作业期间的水、电问题,以及在施工作业期间须做好抑制扬尘措施,在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须在现场配备高压洒水车或其他抑尘装置,并主动配合城管或环保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若因成交人施工造成扬尘失控现象,委托方有权扣收部分或全部安全环保作业及拆迁清运保证金。
5.清拆过程中,成交人须自行解决施工作业车辆的道路进出问题,并自行解决因清拆作业与邻近厂房产生的一切纠纷。因成交人的清拆行为导致委托方或邻近厂房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否则,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清运保证金,扣收的款项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或邻近厂房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情况特别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自确定成交人违约的当天起,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本次标的物。
6.清拆期间,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委托方将标的物南侧的树木无偿迁移到委托方指定的乐平镇辖区内的位置,具体以委托方在现场的指示和安排为准,因迁移树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7.成交人不得深挖并外运清拆范围内的土壤。成交人须对清拆范围内的地面及留存物品清理干净(包括留存的垃圾杂物及清拆行为产生的垃圾杂物),适当平整压实地面,并须在退场前清理清拆范围内所有废弃物,完成清理后,成交人须通知委托方到场验收,否则委托方不予通过验收,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8.因清拆、装卸、运输等一切施工作业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9.标的物信息及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实际进场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现场情况与照片展示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实际进场时标的物现状改变的、或委托方工作人员口头表述的标的物现状与实际进场前或实际进场时的现状不一致的,成交人须承诺已知悉并无条件接受,且无条件接收标的物,放弃追究委托方任何责任。标的物成交后,按移交时现场现状移交,不以清点(或测量、称重)清单物品的形式移交,成交人不得向委托方索要任何物品清单,也不得以物品清单记载的信息与物品的实际现状存在差异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或追究委托方责任。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视同竞价人已清楚了解标的物的范围、种类、数量、所在位置及存在毁损缺失风险等具体情况,视同竞价人接受标的物的最终交付状况,并承担本次交易风险。若标的物施工期间存在清拆搬运不清晰等情况,以委托方相关人员的现场具体指示为准。
10.成交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当天到我公司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含服务费),同时须向我公司另外缴交人民币10,000.00元的安全环保作业及拆迁清运保证金。成交人缴清所有款项后次日内须进场施工作业。该保证金将于拆迁、清运、平整等工作完成后,经委托方验收无误,且无产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无违反清拆清运等约定的情况下,由委托方通知我公司无息原路退回成交人账户。成交人逾期进场或未支付相关款项等违反相关约定的,则视同放弃本次竞价,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标的物。
11.上述标的物成交后,委托方根据税法规定开具相应的成交发票,成交人须遵守委托方的开票规定,不得要求委托方开具特定描述的成交发票。
12.标的物其他的出售要求须按委托方制定的《乐平镇中油大道18、19号地面清拆权公开网络竞价出售方案》及《安全环保作业承诺书》、《免于向委托方追责的承诺书》(详见附件2)的规定执行,竞价人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本次竞价出售的具体约定以委托方的解释为准;其他未列事项以委托方的解释和安排为准。
13.成交人若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条款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安全环保作业及拆迁清运保证金,扣收的款项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情况特别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自确定成交人违约的当日起,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本次标的物,并保留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报《网络竞价业务申请表》《网络竞价申请人履约承诺书》等资料及全面阅读了解《佛山市三水区资产交易中心(国盈公司、拍卖公司)网络竞价实施规则》等相关的竞价文件内容,并清楚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风险(如有),了解标的物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的事实。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向我公司缴交标的物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申请竞价意向人签订竞价文件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同时视竞价人对竞价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须在竞价前按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到我公司营业大厅签收领取《网络竞价通知书》、《竞价人登录用户代码、密码》、《网络竞价操作确认书》等竞价文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四)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须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网址:https://bid.51baojia.net/page/logi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的网络用自备电脑终端按签收的用户代码和密码登录进行对应标的物的竞价。
(五)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价人为成交人;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同时,我公司将视未报价的竞价人违约,没收保证金。成交人已成交但放弃标的物的,该保证金不退回,同时,由第二价高者成为成交人,若第二价高者放弃,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标的物;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网络竞价有关规定的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无息退回。
三、费用
(一)服务费:成交人须向我公司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0元。
(二)成交款及清运保证金: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含服务费),同时成交人须向我公司另外缴交安全环保作业及拆迁清运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与本次公开竞价标的物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按竞价条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质资料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贰、叁级均可)证明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企业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银行账户证明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转款的银行账户资料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本公告后的附件1二维码扫描获取并打印该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上述对应的资料须提供盖章复印件]等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写申请网络竞价资料及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单位企业的一切竞价款项须由其单位企业的银行账户进出。2.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二)报名地点:我公司营业大厅(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三)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69号二层 联系电话:0757-87767776) 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国盈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附件:1.关于委托他人办理出售业务的申请(样本)
2.乐平镇中油大道18、19号地面清拆权公开网络竞价出售方案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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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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