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捆绑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进行捆绑公开招租,现对外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整体招租信息:
序号 |
地址 |
面积(平方米) |
租金(元/月) |
物业类型 |
物业状态 |
1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五 |
1,246.80 |
6,733.00 |
土地 |
合同到期 |
2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十五 |
387.41 |
2,093.00 |
土地 |
合同到期 |
3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四 |
1,383.94 |
7,474.00 |
土地 |
空置 |
4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六 |
1,791.40 |
9,674.00 |
土地 |
空置 |
5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九A |
1,607.40 |
8,680.00 |
土地 |
合同到期 |
6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九B |
88.00 |
475.00 |
土地 |
合同到期 |
7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十三 |
928.00 |
5,012.00 |
土地 |
空置 |
8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十四 |
724.42 |
3,912.00 |
土地 |
空置 |
9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十B |
348.00 |
1,880.00 |
土地 |
合同到期 |
10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十A |
914.24 |
4,937.00 |
土地 |
合同到期 |
11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之三 |
729.35 |
3,939.00 |
土地 |
合同到期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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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8.96 |
54,8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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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批物业捆绑对外招租,具体招租要求按《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捆绑出租方案》执行。
基本公示期: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6日
二、招租要求:
(一)本次捆绑招租的标的物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范围内处于空置可对外出租土地、租赁期已到期重新招租的土地、租赁期即将到期的土地(到期时间最迟至2022年6月底),面积合共10,148.96平方米。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可部分分拆出租,但不得捆绑出租给他人使用。
(二)承租方须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以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为准)或自然人申请报名。
(三)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租金每两年递增5%。
(四)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内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以及5万元水电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改造工程保证金10万元,改造期满,经出租方聘请第三方机构核算承租方对本项目投入改造的金额达到双方约定的150万元后无息退还。
(五)因本次标的物范围内尚有租赁期未到期的出租土地,如成功出租日原租赁合同仍未到期的,该部分土地原合同租金仍由出租方收取,待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移交承租方使用,并开始按新租金计收。
(六)由于已出租土地的租赁期限各不相同,该部分已出租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须执行本次标的物捆绑出租方案以及租赁期限(即同一租赁结束期限)。
(七)本次标的物周边范围所涉及的公共道路用地必须保留原有的功能,承租方不得占用。如发现承租方有占用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权向承租方索赔。
(八)本次标的物仅为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不包括地上建筑物(特别说明: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原属于三水市农科所,1997年三水市农科所改制时,由佛山市三水科华兆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部分地上建筑物[新区铺位10间,面积400㎡;新区仓库,1375㎡;新区厂房,990㎡;新区鱼塘看护棚,144㎡],但这些资产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地上建筑物属于其他权属人所有,承租方须自行处理地上建筑物的使用问题。
(九)本次标的物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再对招租地块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整维护,承租方需投入资金对标的物所涉范围实施升级改造,所需投入费用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且必须在1年内完成资金投入额度,以及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并营业;出租方根据承租方提供本项目改造投入的有关账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费、结构加固费用(如有)、建筑安装费、结算编制费、绿化购置、如需报建的前期费用、监理费用(如有)等,其中财务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在租期第2年的上半年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算。若承租方改造资金未能按约定投入的,可在3个月内补足改造资金投入,否则,需向出租方支付应投入资金的差额作为违约金,并没收改造工程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所投入附着于土地的电缆设施、排水、排污设施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十)出租方交付土地给承租方后,承租方作为该土地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在租赁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承租方的责任。若事故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有权就此损失向承租方索赔。
(十一)承租方使用土地时,必须符合环保及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法规及行业规定,并随时配合出租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及对其提出的整改要求,需进行整改的必须及时完成整改。如违反消防、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若属违法经营或违反消防环保规定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承租方缴纳的所有保证金。
(十二)承租方不得因土地闲置而被倾倒淤泥、垃圾,否则,承租方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如承租方在出租方或相关职能部门限定的清理时限内不进行清理的,出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十三)承租方与土地周边承租方必须做好沟通协商工作,如出现地域原因外的争议或干扰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
(十四)承租方在租用土地过程中,不得私自捆绑转租给他人,如将土地分租给他人使用,承租方与次承租方签订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租赁本标的物的租赁期限,在分租后10天内承租方需将次承租方的情况资料报出租方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十五)上述标的证载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如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超出土地用途,被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超土地用途范围经营需要整改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要求。
(十六)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将土地出租给从事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承租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气体污染物、液体污染物、固体污染物等对大气造成污染的物品)。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环保等措施,并接受出租方、管理方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水利、环保、交通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若因噪音、环保、气味等违反法规问题出现投诉现象,承租方有责任和义务无条件落实整改,并妥善解决。如承租方不服从管理或拒不整改,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
(十七)本次标的物不提供水电管线路铺设,承租方如有铺设水电管线的需求,水电线管的布置必须按出租方和佛山市三水区汉邦实业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规划铺设;同时,承租方必须负责对水电管线进行日常维护,确保管线的安全,所需的铺设、维护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承租方需与佛山市三水区汉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用水电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定期支付水电费用。
(十八)承租方必须确保公共通道畅通无阻以及干净整洁,并承担相关的清洁费用。
(十九)承租方对周边违规偷倒垃圾的行为尽监管的责任和义务。
(二十)本次标的物地势低洼,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十七)承租方需成立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对该标的物片区范围进行规范管理。
(二十一)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同意接受并执行《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捆绑出租方案》和《物业租赁合同》。
(二十二)其他具体条款详见《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捆绑出租方案》和《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三、费用:
1、租赁保证金(按3倍月租金等额收取)。
2、水电保证金:¥50,000.00元。
3、改造工程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100,000.00元。
4、中介费:按确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月租金的50%等额收取。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6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2、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4、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1、《西南街道西河路18号地块二捆绑出租方案》
附件1
2、《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附件2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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