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仁智大道与广珠铁路交界处西北角土地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仁智大道与广珠铁路交界处西北角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TSY002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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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仁智大道与广珠铁路交界处西北角土地 |
7073.37平方米 (10.61亩) |
29,70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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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限为20年,土地租金单价每五个租赁年度递增10%。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度支付,未经出租人同意,物业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土地按现状出租,限于种植苗木,禁止将土地擅自用于建设停车场或其他商业等用途,不得擅自新建、加建、改建地上建(构)筑物,不得安放集装箱或搭建棚舍。 3、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交清首年度租金,以后每年缴交一次租金,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支付时需说明支付人姓名及所租赁的物业。 4、土地上有高压线横跨,高压线底土地使用限高4米。 5、承租人不得在该土地上同一时段内停放多于10台小型汽车,不得停放大型运输车辆及工程车辆。 6、土地南侧紧邻广珠铁路,承租人须严格按照铁路相关管理要求开发使用土地,自行解决与广珠铁路管理方之间产生的用地问题。 7、土地北侧紧邻河涌,承租人不得破坏水利设施及倾倒任何垃圾或排放污水至河涌内,承租人自行解决与水利部门之间产生的纠纷。 8、承租土地中间建有一座变电站,占地约3.92亩(面积已作扣减,不属于出租土地面积),土地上下存在供电管网,承租人使用土地的行为不得影响供电设施的正常运作,自行解决与供电部门之间的纠纷。 9、土地内建有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占用土地面积不作核减),承租人使用土地的行为不得影响排污设施的正常运作,自行解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 10、承租人需要对租地范围进行围蔽,使用土地时不得影响公路及铁路的使用,如因不合理使用土地而造成相关损失的,承租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11、地块内污水井覆盖面积不作扣减,承租人在使用土地时不得覆盖污水井位置,如因覆盖污水井而造成相关损失的,承租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1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搭建“田头棚”等建(构)筑物。 13、承租人需缴交20,000.00元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缴清,若承租人未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作退回。 14、租赁期间,若政府需要使用部分土地用于建设道路、管线等公共配套设施,承租人应配合相关安排,因此造成土地使用面积产生变化的,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面积及对应的租金,严重影响土地使用效果的,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15、出租人若需要在土地范围内运营公共配套项目(比如通讯基站等),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出租人的安排。 16、承租人同意出租人根据运营需要可在土地上建设运营广告牌业务,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承租人不得在土地上擅自建设广告牌,否则出租人有权没收并无偿自行使用。 17、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不作任何补偿。 18、承租人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 19、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20,000.00元的竞价诚意金。承租人不参加竞价,或已中标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国盈公司无息退回。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中标承租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 20、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基本公示期: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
二.费用:
1.竞价诚意金:20,000.00元。
2.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
3.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2.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区国盈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竞价诚意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竞价诚意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区国盈公司开具竞价诚意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4.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投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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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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