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二十五号二座102首层(部分)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二十五号二座102首层(部分)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SL0003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二十五号二座102首层(部分) |
280.00平方米 |
85000.00元/年 |
1、物业按场所内原承租者退场后剩余的现存结构现状出租(不含场内附属设施及可移动的用品),出租人不保证原有装修的完整性。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标准为85000元/年(不含房产租赁税),租金和房产租赁税按年度缴纳,按先缴纳后使用的原则,承租人须根据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当年租金支付给出租人指定账户; 2、租赁用途仅限作为办公场地使用,承租人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的地址与签订合同的物业地址需保持一致; 3、水、电业务由承租人自行报装。在租赁期内,承租人的污水排放须严格按照环保标准或自行接入市政污水管道进行排放,做好相关环保措施,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内,水、电、治安管理等费用根据出租人每月的计费通知单向出租人一次缴交上述所产生的费用; 5、若物业的使用不符合出租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6、如出租人需要收回该物业的,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在限定时间内根据出租人要求撤场;承租人不能拆迁场所内的所有现存结构及附属设施,只能搬迁可移动的办公用品(如:电脑、办公桌椅、空调电器设施等);经出租人验收及格后收回物业及钥匙,无息退回已缴纳未使用月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未违约情况下),租金计算方式(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收取);且出租人不作任何补偿,该合同则自动终止; 7、有下列情况出现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1)不得利用承租的场地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2)用作其他经营性质的建设项目使用; (3)未经同意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4)擅自对物业进行加建、改建或拆除; (5)不得擅自处置或报废物业内现有设备(如门闸、门窗、电线等),造成出租人损失的,承租人须全额赔偿; (6)逾期未缴纳本合同约定费用的; (7)逾期未按时间撤场的; 8、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国盈公司代收)缴纳一年租金作为合同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9、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物业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基本公示期: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费用:
(一)合同租赁保证金:按一年租金等额收取。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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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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