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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镇仁智大道西侧、广珠铁路北侧约26.42亩土地招租公告

2025年5月3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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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镇仁智大道西侧、广珠铁路北侧约26.42亩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状态

招租要求

1

TSY0033-M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镇仁智大道西侧、广珠铁路北侧约26.42亩土地

17614.19平方米

(26.42亩)

71268.00元/年

空置

招租

一、土地出租基本要求

(一)出租土地标的物情况

1.土地总面积约26.42亩,其中地块一1.56亩为有建设用地指标、地块二24.86亩为农用地(最终土地使用面积以土地使用现状为准,但不影响租金价格)。

2.竞价人须提前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使用风险(如有)。

(二)土地要求(土地用途)

承租人需要以公司的名义租赁,土地根据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乐平镇政府的要求按现状进行合理使用。

(三)土地租赁期限及租金

1.土地租赁期限为36年6个月。承租人自行承担在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营风险。

2.土地竞价以建设用地价格为竞价对象(即建设用地竞价起步价为¥17,000.00元/亩/年),土地起始年租金底价共¥71,268.00元;土地租金价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建设用地竞价起步价为¥17,000.00元/年/亩;

(2)属农用地起始租金单价为¥1,800.00元/年/亩。

3.地块一1.56亩(有建设用地指标)即起始租金单价按建设用地租金水平计算,即起始租金单价为¥17,000.00元/亩/年。起始年租金为¥26,5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陆仟伍佰贰拾元整)(含租赁增值税)。所有土地的租金单价每五个租赁年度递增10%(土地租金单价统一按土地租期起始日起计算递增价格,不按交付使用期计算递增价格)。

4.地块二24.86亩(属农用地),在未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前(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日期为准)的年租金单价按农用地租金水平计算,即起始租金单价为¥1800.00元/亩/年。起始年租金为¥44,748.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肆仟柒佰肆拾捌元整)(含租赁增值税)。该土地自获得建设用地指标次日起土地租金单价与地块一土地租金单价一致(指标落实情况以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资料为准)。该地块无论获得建设用地指标与否,都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的年租金单价较上一周期年租金单价递增10%。

(四)土地专用指标相关税、费

基于上述26.42亩土地中存在部分土地暂未取得建设用地指标,自出租方收到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支付办理建设用地指标费用通知》之日起30日内,承租方需提前向出租方支付土地租金45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通知为准)用于开展办理建设用地指标费用工作,该金额可用于抵扣租赁期内剩余期限的租金(含租赁增值税,不计利息,抵扣租金期限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日期为准)。         (五)土地租赁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付(国盈公司代收)¥500,000.00元租赁履约保证金。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方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转给出租方。(由于该土地办理建设用地指标后,土地的租金水平会浮动,因此合同履约保证金非竞拍租金单价的30%作为参考依据。)

(六)土地使用要求

1.租赁期间,若政府需要使用部分地块用于建设道路、管线等公共配套设施,承租方应配合相关安排,因此造成地块使用面积产生变化的,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面积及对应的租金;严重影响土地使用效果的,承租方、出租方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因租赁地块毗邻乐平镇涌边,河涌外延20米为水利管理范围,承租方不得建构、建筑物,不得种植高杆作物,不得乱堆乱放。

3.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法合规使用租赁地块中的一处坑塘。未经出租方及主管部门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填埋该坑塘。

4.租赁期间,若出租方或相关部门需要在土地范围内建设公共配套项目(比如通讯基站等),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土地的,相关部门为此作出的补偿费用归承租方享有,或开展土地内及土地周边公共配套设施的检修维护、建设基础设施(如电力、通信等)等相关工作,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安排,并预留充足位置提供给相关车辆或人员进入土地,不得阻挠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检修维护工作。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损坏土地范围内一切公共配套设施(如高压线塔),若因承租方开发使用土地造成公共配套设施损坏,承租方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

二、其他约定

1.承租人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

2.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基本公示期:2025530日至202569

、费用:

租赁履约保证金:¥500,000.00元

租赁中介服务费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530日至202569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2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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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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