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塘镇学府路及连滘村“矮岗”地块范围内的弃土清运处置权网络竞价出售的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以下标的物: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学府路及连滘村“矮岗”(土名)地块范围内的弃土清运处置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出售[竞价(2024)41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网络竞价出售信息
具体标的物信息见下表:
标的物竞价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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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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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概况 |
竞价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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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 |
备注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学府路及连滘村“矮岗”(土名)地块范围内的弃土清运处置权 |
1. 标的物分别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学府路、连滘村“矮岗”(土名)地块范围内的弃土(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 2. 标的物清运处置涉及弃土的土方数量合共约304,101.86立方米(其中连滘村“矮岗”(土名)地块土方约198,352.90立方米;学府路地块土方约105,748.96立方米)。 3.土方具体的类型、所在位置、数量等以委托方现场指示的区域现状为准。 |
1,885,431.53 |
300,000.00 |
标的物清运处置期限为收到委托方通知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土方清运处置工期,其中连滘村“矮岗”(土名)地块的土方清运处置的工期为75个自然日;学府路地块的土方清运处置的工期为90个自然日。 |
(二)基本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1日。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1日17:00时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标的物无申请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申请,如委托方要求标的物需重新公告出售的,则另行公告。
(四)报名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法存续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竞价。各竞价人在缴交竞价保证金后,须自行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确保在标的物竞价会开始前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的注册审核。如因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注册审核不通过或未能及时申请线上资质审核的,而导致不能按时参加标的物竞价会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2024年12月4、5日。请各竞价意向人于:2024年12月4日9:00 时前自行到达我公司门口,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带领察看标的物现场。
(六)出售方式: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网络竞价出售要求
(一)标的物出售要求:
1.标的物的概况信息及图片仅作参考,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须实地查看及了解本次标的物清运处理的现场场地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方的类型、所在位置、数量等具体情况;成交人须按照委托方指定的区域现场现状接收场地,并承担因挖取及清运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土方夹杂树桩、树根或其它杂质等的风险,不得要求以清点(或测量、称重)清单物品的形式移交,不得以土方清单记载的信息与土方的实际现状存在差异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或追究任何责任。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视同竞价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接受标的物的最终交付状况,并承担本次交易风险。
2、成交人须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现场放线,将场地平整开挖至既定标高,完成土方清理的标准为场内各部位土方开挖至前款约定的标高并完成土方外运,允许误差为欠挖10厘米,超挖2厘米,且不得超范围开挖、超标高开挖和使用场外土石方等物质对现场进行回填或换填。成交人完成土方清运处理后,须向委托方提交的验收申请,由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进行现场复核,无发现超挖情况、无其他违约行为的视为验收合格。若成交人对首次复核测绘结果存疑的,可自行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第二次复测,第二次复测时需通知委托方在场见证,成交人须无条件接受第二次复测结果。若土方实际储量不足304,101.86立方米的,委托方及原土方权属方均不作退费处理;如出现超挖的,超出部分须按成交单价的三倍作为新的单价计算成交人实际超挖土方量的价值向委托方支付土方款,成交人须承诺知悉并无条件接受。
3.成交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当天到我公司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含服务费),同时须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并签订《土方处理合同》(详见附件2)。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完成土方清运处置工作、无违约行为、无拖欠任何费用情况下,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人。
4、成交人须在签订《土方处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国家及地方的要求自行办理进场作业及运输车辆上路等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在施工作业期间,成交人须严格遵守城建、城管、交通、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按规定处置土方,保证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扬尘和环保治理符合标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对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若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均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成交人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已缴交的履约保证不予退还,且须赔偿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5、成交人须在收到委托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进场作业,作业工期为在收到委托方通知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土方处理工期,其中连滘村“矮岗”(土名)地块的土方清运处置的工期为75个自然日;学府路地块的土方清运处置的工期为90个自然日。成交人每完成一个地块的清运处置的工作后,均须向委托方递交验收申请。若因成交人原因逾期未完成相应地块的清运处置工作的,每延迟一天,委托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按人民币10,000.00元/天的标准抵扣逾期违约金,逾期10个自然日未清理完成的,成交人所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自动解除,剩余未处理的土方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委托方有权再行处置。若超期延误是因为台风、强降雨等天气原因导致的(具体以相关部门公开的停工通知为准)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误的,委托方可不追究成交人逾期违约责任。
6.成交人须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如具备相应的上岗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确保施工作业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所有场区外部环境及道路安全均由成交人负责;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成交人须承担责任。
7、成交人自行解决施工作业期间的水、电及施工作业车辆的道路进出等所有问题,在土方外运过程中如需借用周边村中道路的,成交人须妥善与村民自行协商解决,委托方不作任何保证,并自行解决因土方清运处置与邻近厂房、居民产生的一切纠纷。因成交人运输车辆造成施工便道路损坏,由成交人负责修复;因成交人的装运行为导致委托方或邻近厂房、居民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上述土方所在区域内如有尚未迁移的树木、坟墓,均须由成交人负责清理,并承担费用。
8.成交人逾期未支付相关款项的,则视同放弃本次标的物竞价,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款项,并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标的物。
9.上述标的物成交后,委托方不负责开具成交发票。成交人如需开具土方成交款收据的,由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开具行政性收据,履约保证金由委托方向成交人开具普通收据,成交人须清楚了解并承诺无条件接受。
10.成交人土方处理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或违反安全操作而导致委托方涉诉的,委托方因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均由成交人承担。
11.上述标的物其他的竞价出售要求须按委托方制定的《土方处理合同》等的规定执行,竞价人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本次竞价出售的具体约定以委托方的解释为准;其他未列事项以委托方的解释和安排为准。
(二)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报、签领《网络竞价业务申请表》《网络竞价申请人履约承诺书》等竞价资料及全面阅读了解《佛山市三水区资产交易中心(国盈公司、拍卖公司)网络竞价实施规则(试行)(样本)》《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竞价人操作指南》(样本)等相关的竞价文件内容,并清楚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风险(如有),了解标的物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的事实。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向我公司缴交标的物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申请竞价意向人签订竞价文件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同时视竞价人对竞价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四)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须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auction.jd.com)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https://auction.jd.com/paimaiShops.html?verdorId=18050893)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的网络用自备电脑终端用京东账号和密码登录进行对应标的物的竞价。
(五)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价人为成交人;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同时,我公司将视未报价的竞价人违约,没收保证金。成交人已成交但放弃标的物的,该保证金不退回,同时,由第二价高者成为成交人,若第二价高者放弃,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标的物;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网络竞价有关规定的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无息退回。
三、费用
(一)服务费:成交人须按标的物成交总额的5%向我公司支付服务费。
(二)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上述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同时须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与本次公开竞价标的物的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按竞价条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料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单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企业的公章、银行账户证明资料(个人银行卡或单位企业银行转款的账户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上述对应的资料须提供盖章复印件]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写申请网络竞价资料及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单位企业的一切竞价款项须由其单位企业的银行账户进出。2.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二)报名地点:我公司营业大厅(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之一)。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三)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之二, 联系电话:0757-87767776) 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国盈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附件:1.关于委托他人办理出售业务的申请
2.土方处理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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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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