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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商业城A54号等2个物业招租公告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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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商业城A54号等2个物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招租要求

1

WB0003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商业城A54号

55.00平方米

1300.00元/月

1、租赁期限为四年,每六个月缴交一次租金,先交付后使用,每两年较上期租金递增8%。如因实际经营需要将承租的物业转租给第三方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2、本次出租的物业仅用于商铺,以相关部门审批核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为准。

3、承租人在对外招租期间,有权实地查看本次竞价的物业,了解竞价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承租人一经参与,即视作确认该物业的现状,同意按照该物业现状交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位置、面积、结构等,视作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4、未经出租人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建筑物作任何改动,承租人对该建筑物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建筑物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出租人同意。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由承租人出资改建或加建的部分及各项不可拆除设施归出租人所有。

5、承租人承担现有建筑物因供水、供电设施不足或需改造部份的全部费用,承担租赁期内因人为破坏、自然老化或自然灾害、火灾等而导致租赁物损毁的各项修缮费用,且施工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利用物业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在未取得租赁物业的相关经营证照前,承租人不在租赁物业内进行经营,并保证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迁。

8、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国盈公司代收)缴交相当于三倍月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人。承租期内保证金不计付利息,依约租赁,期满时如数归还给承租人。因承租人原因,未在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

9、其他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2

WB0004-M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半岛西路4号的首层

300.00平方米

5700.00元/月

1、租赁期限为六年,每六个月缴交一次租金,先交付后使用,每两年较上期租金递增8%。如因实际经营需要将承租的物业转租给第三方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2、本次出租的物业用作商铺、办公场所使用,不能用于工厂生产、仓储等用途,如改变用途需经出租人同意。

3、承租人在对外招租期间,有权实地查看本次竞价的物业,了解竞价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承租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作确认该物业的现状,同意按照该物业现状交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位置、面积、结构等,视作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4、承租人因实际经营需要,需在租赁物业上改动或建造构筑物的,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由承租人出资改建或加建的部分及各项不可拆除设施归出租人所有。

5、承租人承担现有建筑物因供水、供电设施不足或需改造部份的全部费用,承担租赁期内因人为破坏、自然老化或自然灾害、火灾等而导致租赁物损毁的各项修缮费用,且施工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利用物业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在未取得租赁物业的相关经营证照前,承租人不在租赁物业内进行经营,并保证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迁。

8、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国盈公司代收)缴交相当于三倍月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人。承租期内保证金不计付利息,依约租赁,期满时如数归还给承租人。因承租人原因,未在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

9、其他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基本公示期:20231121日至20231130

、费用:

租赁保证金三倍月租金等额收取

)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1121日至20231130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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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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