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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南景湾花园东侧3.61亩土地等2块土地招租公告

2022年1月7日 来源: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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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南景湾花园东侧3.61亩土地等2块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招租要求

1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南景湾花园东侧3.61亩土地

2406.68平方米

3.61亩)

54150.00元/年

(一)出租标的物为乐平镇南边大道南景湾花园东侧3.61亩土地,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按现状整体出租。土地的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少量差异的(±10%),不影响合同总价。承租人应提前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使用风险(如有)。

(二)租期共15年,租金底价¥54150.00元/年,租金每五年递增10%。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

(三)承租人按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理使用土地,不得存放污染性物品。

(四)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

(五)承租人开发使用土地时不得对邻近小区的围墙、地下车库等相关设施设备造成任何损坏,否则承租人须承担一切的维护责任及费用。

(六)承租人须自行解决土地出入口开设问题,出入口若需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的,承租人须自行与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七)承租人须自行处理与接壤土地使用人之间的用地纠纷,并承担用地风险。

(八)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并根据承租人未能使用土地的月份数(以撤场的最后限期计算)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相应的已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违约情况下),但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须在通知限期内清理完毕地上存放的物品。

(九)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5万元竞价诚意金。承租人不参加竞价,或已中标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中标承租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

(十)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

佛山市三水区南丰大道东侧、广东盛华德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侧6.81亩土地

4540.02平方米

6.81亩)

102150.00元/年

(一)出租标的物为南丰大道东侧、广东盛华德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侧6.81亩土地,土地性质为道路用地,按现状整体出租。土地的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少量差异的(±10%),不影响合同总价。承租人应提前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使用风险(如有)。

(二)租期共15年,租金底价¥102150.00元/年,租金每五年递增10%。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

(三)承租人按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理使用土地,不得存放污染性物品。

(四)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

(五)承租人开发使用土地时不得影响地上高压线的正常运作,土地使用限高4米。

(六)承租人须自行与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协商解决土地出入口开设问题。

(七)承租人须自行处理与接壤土地使用人之间的用地纠纷,并承担用地风险。

(八)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在土地上新建广告牌及其相关设施,并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在土地上建设广告牌,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自行使用或要求承租人拆除相关设施。

(九)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并根据承租人未能使用土地的月份数(以撤场的最后限期计算)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相应的已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违约情况下),但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须在通知限期内清理完毕地上存放的物品。

(十)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5万元竞价诚意金。承租人不参加竞价,或已中标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中标承租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

(十一)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基本公示期: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7日

二、费用:

1、竞价诚意金:按每块土地5万元收取。

2、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上述招租要求。

3、中介费:按国盈公司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7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2、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区国盈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诚意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诚意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区国盈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竞价诚意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4、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投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南景湾花园东侧3.61亩土地等2块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招租要求

1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南景湾花园东侧3.61亩土地

2406.68平方米

3.61亩)

54150.00元/年

(一)出租标的物为乐平镇南边大道南景湾花园东侧3.61亩土地,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按现状整体出租。土地的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少量差异的(±10%),不影响合同总价。承租人应提前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使用风险(如有)。

(二)租期共15年,租金底价¥54150.00元/年,租金每五年递增10%。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

(三)承租人按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理使用土地,不得存放污染性物品。

(四)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

(五)承租人开发使用土地时不得对邻近小区的围墙、地下车库等相关设施设备造成任何损坏,否则承租人须承担一切的维护责任及费用。

(六)承租人须自行解决土地出入口开设问题,出入口若需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的,承租人须自行与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七)承租人须自行处理与接壤土地使用人之间的用地纠纷,并承担用地风险。

(八)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并根据承租人未能使用土地的月份数(以撤场的最后限期计算)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相应的已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违约情况下),但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须在通知限期内清理完毕地上存放的物品。

(九)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5万元竞价诚意金。承租人不参加竞价,或已中标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中标承租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

(十)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

佛山市三水区南丰大道东侧、广东盛华德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侧6.81亩土地

4540.02平方米

6.81亩)

102150.00元/年

(一)出租标的物为南丰大道东侧、广东盛华德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侧6.81亩土地,土地性质为道路用地,按现状整体出租。土地的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少量差异的(±10%),不影响合同总价。承租人应提前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使用风险(如有)。

(二)租期共15年,租金底价¥102150.00元/年,租金每五年递增10%。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

(三)承租人按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理使用土地,不得存放污染性物品。

(四)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

(五)承租人开发使用土地时不得影响地上高压线的正常运作,土地使用限高4米。

(六)承租人须自行与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协商解决土地出入口开设问题。

(七)承租人须自行处理与接壤土地使用人之间的用地纠纷,并承担用地风险。

(八)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在土地上新建广告牌及其相关设施,并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在土地上建设广告牌,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自行使用或要求承租人拆除相关设施。

(九)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并根据承租人未能使用土地的月份数(以撤场的最后限期计算)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相应的已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违约情况下),但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须在通知限期内清理完毕地上存放的物品。

(十)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5万元竞价诚意金。承租人不参加竞价,或已中标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中标承租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

(十一)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基本公示期: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7日

二、费用:

1、竞价诚意金:按每块土地5万元收取。

2、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上述招租要求。

3、中介费:按国盈公司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7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2、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区国盈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诚意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竞价诚意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区国盈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竞价诚意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4、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投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2份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flE8L6H4-aVtmQwvqpZJg
提取码:1234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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