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大道中311号1号茂名高州·佛山三水产业合作园1号展厅(除3层南侧313.34㎡)、2号厂房、3号厂房(除A塔4至9层、14层,合共面积6879.11㎡;A塔1层南侧500㎡)、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7号厂房、8号宿舍及内部地下499个车位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大道中311号1号茂名高州·佛山三水产业合作园1号展厅(除3层南侧313.34㎡)、2号厂房、3号厂房(除A塔4至9层、14层,合共面积6879.11㎡;A塔1层南侧500㎡)、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7号厂房、8号宿舍及内部地下499个车位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YX0002-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大道中311号1号茂名高州·佛山三水产业合作园1号展厅(除3层南侧313.34㎡)、2号厂房、3号厂房(除A塔4至9层、14层,合共面积6879.11㎡;A塔1层南侧500㎡)、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7号厂房、8号宿舍 |
96008.44平方米 |
1152102.00元/月 |
1、厂房、宿舍及地下车位物业捆绑出租,物业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每3年递增8%,免租期12个月,承租人可通过转租、转借、分租等方式向承租物业引入项目。 2、物业租赁期前5年,承租人对物业进行转租、转借、分租等方式所得租金收入不得高于产业合作园租金标准(详见《产业合作园租金标准》)。 3、承租人利用物业从事经营相关行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前,不得在物业内进行经营。物业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4、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交相当于3个月首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承租人须合同签订之日起预缴交3个月租金。 5、承租人引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C356)、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电机制造(C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电池制造(C384)、计算机制造 (C391)、通讯设备制造 (C392)、智能消费设备制造(C396)、电子器件制造 (C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C65)、互联网零售(C5292)、互联网批发(C5193)、商务服务业(C72)行业类别,符合产业准入政策。 6、承租人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第2个完整年度开始至第9个完整年度结束,每年纳税额须不低于1550万元,考核年结束后3个月内,需向出租人提供由佛山市三水区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相关纳税证明。 7、承租人自物业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签订意向租赁协议的载体面积占地上建筑租赁面积(不含1号展厅、8号公寓)比例不低于30%,12个月内不低于80%。 8、承租人自物业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有不少于1家企业投产且累计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类型企业不少于3家(以上引入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须注册在合作物业辖区内),42个月内累计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类型企业不少于10家,且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3家且项目内注册的所有企业累计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15件。 9、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负责承租物业所在园区的物业服务和承担租赁地块的水电费,承租人物业服务需包含以下内容(详见《物业服务内容明细表》),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不得高于2元/㎡/月,水电费收费标准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对于承租物业所在园区中的现存租户,承租人以《物业服务内容明细表》的内容向其提供物业服务,且收费不得高于2元/㎡/月,并按既有合同费收费标准向其收取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10、承租人反悔的,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其他条款详见《茂名高州·佛山三水产业合作园运营合作合同》。 |
2 |
YX0003-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大道中311号1号茂名高州·佛山三水产业合作园内部地下499个车位 |
22942.58平方米 |
7485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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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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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51.02平方米 |
1226952.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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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3个月首月租金等额收取。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茂名高州·佛山三水产业合作园运营合作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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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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