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停车场、广场路停车场、三达路停车场、中山路停车场、站前路停车场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停车场、广场路停车场、三达路停车场、中山路停车场、站前路停车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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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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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K0084-M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停车场、广场路停车场、三达路停车场、中山路停车场、站前路停车场 |
19218.24平方米 |
2841895.83元/年 |
空置 招租 |
1、承租方须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以最新年报的营业执照为准)。本项目只接受单一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申请报名。 2、承租方注册资本在100万元或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停车场运营管理或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并有经营停车场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项目相关合同、图片等资料)。 3、租赁期限为10年,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包含在10年租赁期内,若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视为该免租的前提条件已不成立,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就已享受的免租期补足全部租金),租赁期间租金每三年递增10%。 4、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付贰拾捌万肆仟壹佰捌拾玖元伍角捌分(¥284189.58元)作为承租物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5、本项目的停车场设备、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按照现状出租,承租方需对出租方移交的资产出具检测报告,并根据鉴定情况,由承租方结合运营需求进行加固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增加上述设备、设施或升级软件,承租方应事先向出租方提交申请,经出租方批准后才能实施,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增加的设备、设施或升级软件一并无偿移交出租方。 6、承租方对项目范围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60日内购买保险公众责任险并且确保保险期间覆盖整个租赁期限或者逐年续保至租赁期满之日止,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自违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违约金,且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保证金不予退回。 7、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项目所涉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负责本项目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保证建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9、整体运营管理要求:科学合理配备工作人员(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承租方自行配备,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要求保证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能及时处理现场设备故障和投诉。 10、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项目物业进行分拆转租,不允许将整个物业或整个项目整体转租或与其他第三方合作经营。 11、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尽到合理的保障义务,既要合理保障物业的安全,也要合理保障物业范围内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承租方租赁经营期间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2、出租方将出租项目内的建筑物移交给承租方管理,承租方负责为租赁范围内的区域配备合理的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全部租赁范围所产生的一切绿化养护费、场地保洁费、水费、电费、维修、特种设备年检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3、出租方交付物业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负责物业的安全管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对此负责。若事故给出租方带来损失,出租方有权就此损失向承租方索赔。 14、除设备故障、维护保养原因外,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禁止市民停车,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所有楼层必须全部开放。 15、本项目部分停车场有设置政府公务用车专用充电桩停车位,承租方须对上述停车位安装地锁,按照出租方要求给予政府公务用车免费使用。 16、其他条款详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项目租赁合同》。 |





基本公示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4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284189.58元。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项目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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