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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青大道保障性住房小区单车房招租信息的公告 (2026年第一次)

2026年3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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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对西青大道保障性住房小区空置的单车房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空置单车房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元/月)

基本公示期

备注

1

CZ1235-M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青大道5号二座118

8.88

12.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2

CZ0350

西南街道西青大道5号三座160

10.87

14.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3

CZ1236-M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青大道5号四座167

8.16

11.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4

CZ1237-M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青大道5号五座172

7.85

10.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5

CZ0473

西南街道西青大道5号七座148

6.48

8.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6

CZ0474

西南街道西青大道5号七座149

6.41

8.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7

CZ0477

西南街道西青大道5号七座153

6.48

8.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8

CZ1045

西南街道西青大道7号3座首层5号

5.10

7.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9

CZ0115

西南街道西青大道9号135

5.23

7.00

2026-03-252026-04-03

空置

     招租的单车房信息不定期更新,具体以国盈公司营业大厅、网站及小程序更新信息为准。

基本公示期:详见上表。

二、招租要求:

1.租赁期限:

  1)申请人为小区内公租房保障对象的,租期与公租房合同到期日一致;

2)申请人为小区内经适房住户的,租期为3年。

(3)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2.基本公示期内,单车房优先满足保障性住房小区内公租房保障对象的租赁需求,基本公示期过后如仍有闲置的再向小区内经适房住户出租;

3.单车房不对西青大道保障性住房小区外住户出租;

4.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交300元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5.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不提供用水、用电。

6.上述物业作单车房使用,承租人必须按出租用途合理使用物业,严禁拉接电线或拉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一经发现,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单位的整改要求,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可自行采取相应措施完成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向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单位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7.物业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及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内天花、管道的渗漏、漏水、堵塞及门等附属设施的破损)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业主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内,经住建和水务局等职能部门核实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需搬离公租房的,单车房合同同时终止,承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还单车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西青大道5号二座118、5号四座167、5号五座172单车房由承租人自行开锁进场,开锁及换锁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其他条款详见《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样本。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3日下午17:00截止

上述时间为基本公示期,基本公示期内,单车房优先满足保障性住房小区内公租房保障对象的租赁需求,基本公示期结束后如仍有闲置的单车房,可同时向小区内的经适房住户招租至单车房出租为止。

2.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空置单车房的意向申请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本招租公告,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抽签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相关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本招租公告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抽签资格或已获得单车房租赁权的依据;

(4)公示期内有两名或以上申请人同时申请一个单车房的,则以抽签方式确认单车房租赁权的归属;公示期外的单车房,则采取先到先得原则确定归属(具体以缴交履约保证金时间为准),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申请人同时申请同一物业的,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归属。

3.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1)保障房住户: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本人名下农商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2)经适房住户: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本人名下农商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抽签方式

1.我公司组织召开抽签会,邀请城中公司全程监督抽签过程;

2.申请人到现场参加抽签会,并在签到表上签名确认。申请人的抽签号码以各申请人在申请租赁时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超过抽签会规定开始时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抽签,由其他到场申请人继续进行抽签。如只有一名申请人到场则该申请人取得该单车房的租赁权。如无人到场,即视同全部申请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该单车房将重新对外公示;

3.抽签会开始,由我公司主持人当场在摇珠箱内随机摇珠,抽取号码对应编号的申请人取得该单车房的租赁权;

4.该申请人随即在确认表上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公司营业大厅签订《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5.若申请人确认物业后又反悔的,且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国盈公司将视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租赁资料取得

申请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投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抽签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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