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开元路东出入口立式三面广告塔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开元路东出入口立式三面广告塔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WB0005-M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园开元路东出入口立式三面广告塔 |
324.00 |
10000.00元/年 |
1、广告塔总高度约20米,单个平面面积为108㎡(18m×6m),共三面,总面积为324㎡,租赁期限为1年,租金先交付后使用。 2、本次出租的广告塔用于广告发布使用,其相关的户外广告发布审批、安装及广告内容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保证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不得违反国家的政令法规。 3、在对外招租期间,承租方有权实地查看本次出租的广告塔,了解出租广告塔的具体情况。承租方一经申请,即视作确认该广告塔的现状,同意按照该广告塔现状交付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位置、面积等,视作完全了解情况,同意由出租方按广告塔现状交付,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4、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现有广告塔因供电设施不足或需维修、维护的全部费用,承担租赁期内因人为破坏、自然老化或自然灾害、火灾等而导致广告塔损毁的各项修缮费用,且施工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为该广告塔的维护管理方,承租方负责租赁广告塔的管理维护,包括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对广告塔进行安全鉴定、年审,因承租方管理维护不善导致广告塔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或承租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坏出租方广告塔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承租方承担租赁和使用广告塔产生的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卸装、年审、发布、安全鉴定、维护、维修、用水、用电、债权、债务、劳资纠纷以及各种税费等,合同到期或终止时,承租方应负责拆卸发布的广告,并承担相应的拆卸广告产生的费用,另有约定除外。 7、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各自承担。出租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收取承租方租金。 8、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交100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方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方。承租期内保证金不计付利息,依约租赁,期满时如数归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 9、其他条款详见《广告塔租赁合同》(样本)。 |
基本公示期: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8日
二、费用: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8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广告塔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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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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