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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生态停车场项目2号停车场等3块土地招租公告

2026年4月3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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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生态停车场项目2号停车场等3块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物业编号

地址

面积

租金

状态

招租要求

1

TWW00011-M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生态停车场项目2号停车场

9670.00(14.5亩)

139248.00元/年

在租

1、土地租赁期限为15年,租金每2年递增5%,现使用人有优先承租权利,即在同等条件下,现使用人可按最高报价金额优先竞得土地使用权利,该土地面积以公示面积计算,不再丈量;租金按季度缴纳,签订合同后7个自然日内,缴纳第一期租金。若现使用人没有竞得本次使用权,则需要按照最终成交的月租金,从2026年3月1日起缴纳租金直至现使用人完成场地移交之日止,超过2026年5月31日未完成移交的,出租方将强制清场。竞价人参加竞价即视同了解可能存在延迟移交场地的情况,并不得以延迟移交场地为由退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

2、因该土地未办理国有土地证及房地产权证而引起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3、关于投入补偿款的约定:租赁土地上已由现使用人投资集装箱、围栏、水管、空调、填土等基础建设设施,该投入的费用为人民币(不含税):108658元(现使用人给出的投入成本,出租方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成交后一次性支付上述补偿款给现使用人,且对补偿金额大小没有任何异议。(若现使用人不参与本次竞价的,该投入费用由出租方收取)。

4、因现使用人与佛山市三水区万达机动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每月充电80000度的服务协议,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同意竞拍成功后必须承接上述服务协议。承租方利用土地从事经营相关行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前,不得在该土地内进行经营。土地可用作停车场使用,土地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5、因第三方、业主收回土地或政府征收(租、征用)土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9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场,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无欠费和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需提前60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需申请,经出租方核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后,合同终止。

6、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交35000元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7、承租方反悔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承租方的业务申请;本次竞投标的物成功出租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接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转让。

8、土地用水、用电由承租方自行报装。

9、承租方不能对该地块围蔽使用,如要围蔽需向出租方申请,其他条款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

TWW00012-M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乐路与金港南路交叉处东侧公园至水都公园一带土地

6572.75

9.86亩)

98600.00元/年

在租

1、土地租赁期限为6年,租金每2年递增5%,现使用人有优先承租权利,即在同等条件下,现使用人可按最高报价金额优先竞得土地使用权利,该土地面积以公示面积计算,不再丈量;租金按年度缴纳,签订合同后7个自然日内,缴纳第一期租金。若现使用人没有竞得本次使用权,则需要按照最终成交的月租金,从2026年1月1日起缴纳租金直至现使用人完成场地移交之日止,超过2026年6月30日未完成移交的,出租方将强制清场。竞价人参加竞价即视同了解可能存在延迟移交场地的情况,并不得以延迟移交场地为由退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

2、因该土地未办理国有土地证及房地产权证而引起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3、关于投入补偿款的约定:租赁土地上已由现使用人投资平整土地、集装箱、铺地台、围栏、监控系统、电杆、建设围栏等投入了基础建设,该投入的费用为人民币(不含税):464350元(现使用人给出的投入成本,出租方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成交后一次性支付上述补偿款给现使用人,且对补偿金额大小没有任何异议。若现使用人不参与本次竞价的,该投入费用由出租方收取。                                                                                                                                                          4、承租方利用土地从事经营相关行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前,不得在该土地内进行经营。土地可用作停车场使用,土地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5、因第三方、业主收回土地或政府征收(租、征用)土地复绿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场,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无欠费和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需提前60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需申请,经出租方核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后,合同终止。

6、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交35000元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7、承租方反悔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承租方的业务申请;本次竞投标的物成功出租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接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转让。

8、土地用水、用电由承租方自行报装。

9、其他条款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3

TWW00013-M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渡口旁土地

1000.00(1.5亩)

3500.00元/年

在租

1、土地租赁期限为15年,租金每2年递增5%,现使用人有优先承租权利,即在同等条件下,现使用人可按最高报价金额优先竞得土地使用权利,该土地面积以公示面积计算,不再丈量;租金按年度缴纳,签订合同后7个自然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若现使用人没有竞得本次使用权,则需要按照最终成交的月租金,从2026年1月1日起缴纳租金直至现使用人完成场地移交之日止,超过2026年6月30未完成移交的,出租方将强制清场。竞价人参加竞价即视同了解可能存在延迟移交场地的情况,并不得以延迟移交场地为由退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

2、因该土地未办理国有土地证及房地产权证而引起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费、水电报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关于投入补偿款的约定:租赁土地上已由现使用人投资平整土地,清运建筑垃圾、修复农棚、裁种果树、建设围栏等投入的基础建设,该投入的费用为人民币(不含税):140812元,(现使用人给出的投入成本,出租方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成交后一次性支付上述补偿款给现使用人,且对补偿金额大小没有任何异议。(若现使用人不参与本次竞价的,该投入费用由出租方收取)。                                                                                                                                                                  4、承租方利用土地从事经营相关行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前,不得在该土地内进行经营。土地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5、因第三方、业主收回土地或政府征收(租、征用)复绿土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场,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无欠费和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需提前60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需申请,经出租方核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后,合同终止。

6、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半年租金的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7、承租方反悔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承租方的业务申请;本次竞投标的物成功出租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接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转让。

8、土地用水、用电由承租方自行报装。(因此地块位置特殊供水水管不能接驳到位,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安装的费用。)

9、其他条款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1-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生态停车场项目2号停车场



2-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乐路与金港南路交叉处东侧公园至水都公园一带土地


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渡口旁土地

基本公示期: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详见招租要求。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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