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海边洲地之一及地上建筑物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海边洲地之一及地上建筑物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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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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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DH0079-M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海边洲地之一 |
103200.52平方米 |
154800.00元/年 |
空置 |
1、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海边洲地之一与芦苞镇海边洲地之一地上建筑物捆绑出租。租赁期限为半年,租金不设递增;租金按半年度缴纳,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交合同期内租金; 2、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半年租金50%的租赁保证金; 3、土地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需对土地进行平整,以达到符合农业使用要求,土地的日常性使用维修、维护及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土地内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并取得所需的经营证照; 5、该土地不得用作堆放建筑材料、渣土、砂石、废料,严禁私自搭建工棚、库房,不得从事仓储、加工、等非约定用途活动。 6、其他条款详见《土地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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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H0169-M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海边洲地之一地上建筑物 |
200.00平方米 |
14400.00元/年 |
空置 |
1、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海边洲地之一与芦苞镇海边洲地之一地上建筑物捆绑出租。租赁期限为半年,租金不设递增;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交合同期内首季租金,之后每季度首月5-10日为租金结算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银行的第一个工作日),承租方必须在租金结算日前(不包括10日当天)将租金存入代扣的银行账户内,由承租方委托银行从代扣账户内扣除应付的租金并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2、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首月租金三倍的租赁保证金; 3、商铺按现状出租,物业结构性的维修和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物业的日常性使用维修、维护及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物业内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并取得所需的经营证照; 5、其他条款详见《商铺租赁合同》。 |


基本公示期: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7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详见招租要求。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7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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