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41号后104号单车房等18个物业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41号后104号单车房等18个物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租金 (元/年) |
招租要求 |
1 |
SY0113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41号后104号单车房 |
5.96 |
600.00 |
1、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间租金不变,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度支付,未经出租方同意,物业不得转租、转借、分租。 2、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首年度租金,以后每年缴交一次租金,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时需说明支付人姓名及所租赁的物业。 3、承租人必须能够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方可参与竞租。 4、租赁物业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发生的维修责任按照竞租时的合同规定确定。 5、租赁物业所经营的行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 6、承租人如将物业用于经营或办公,应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件的地址与签订合同的物业地址需保持一致。 7、承租人须自行协调解决与邻近商铺及住户之间的纠纷,因纠纷产生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承租人需缴交三倍首月租金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缴清,若承租人提前退租,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作退回。 9、如政府或有关政策需要收回该物业,承租人必须按有关政策执行,并无条件退还物业。出租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搬迁,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收回物业及锁匙,并根据承租人未能使用物业的月份数(以撤场的最后限期计算)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相应的已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违约情况下),但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须在通知限期内清理完毕物业内存放的物品。 10、承租人必须要认真阅读《物业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 11、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与三倍首月租金等额的竞价诚意金。承租人不参加竞价,或已中标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国盈公司无息退回。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竞得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 12、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物业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 以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2 |
SY0114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41号后105号单车房 |
6.47 |
600.00 |
|
3 |
SY0115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41号后106号单车房 |
6.47 |
600.00 |
|
4 |
SY0116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41号后107号单车房 |
5.11 |
600.00 |
|
5 |
SY0117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41号后108号单车房 |
5.11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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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Y0118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41号301房屋 |
88.14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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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Y0119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市场西路17号首层之一 |
90.00 |
4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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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Y0120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市场西路17号首层之二 |
30.26 |
13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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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Y0121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市场西路17号首层之三 |
63.30 |
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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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Y0122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市场西路17号首层之四 |
36.48 |
2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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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Y0123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市场西路17号二层之一 |
143.00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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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SY0124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市场西路17号二层之二 |
143.00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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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SY0125-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新城路十号首层之一 |
27.20 |
24000.00 |
|
14 |
SY0126-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新城路十号首层之二 |
44.52 |
5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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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SY0127-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17号首层之一 |
71.00 |
17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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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Y0128-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17号首层之二 |
63.00 |
15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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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SY0129-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17号首层之三 |
63.00 |
15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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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SY0130-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黄塘大道7-1 |
80.00 |
11520.00 |
基本公示期: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
二.费用:
(一)竞价诚意金:按三倍首月租金等额收取。
(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三倍首月租金等额收取。
(三)中介费:按国盈公司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区国盈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竞价诚意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竞价诚意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区国盈公司开具竞价诚意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投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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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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