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蚺蛇村牌坊旁“门口田”、“重塘田”土地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蚺蛇村牌坊旁“门口田”、“重塘田”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TSY0019-M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蚺蛇村牌坊旁“门口田”、“重塘田”土地 |
44,466.89平方米 (66.70亩) |
220,110.00元/年 |
(一)出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按现状整体出租。土地的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少量差异(±10%),不影响合同总价。 (二)出租土地租赁期限至2039年4月30日止,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 (三)“门口田”55.00亩土地为第一批交付土地,自租赁期起始日起交付并计租;“重塘田”11.70亩土地为第二批交付土地,自2025年1月1日起交付并计租。所有土地的租金单价每三个租赁年度递增10%(土地租金单价统一按租赁期限计算递增价格,不按交付使用期计算递增价格)。 (四)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承租人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 (五)土地为农用地,由承租人按现状使用,用于农业种植,禁养禽畜。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堆放有污染的物品,不得开采和出售地下资源,不得破坏耕作层。 (六)承租人须自行处理与接壤土地使用人之间的用地纠纷,并承担用地风险。 (七)承租人不得擅自在土地上建设设施或修建建筑物。 (八)出租人不负责提供水电、道路、管网设施等配套资源,承租人须自行解决相关问题。 (九)租赁期间,若政府需要使用部分土地用于建设道路、管线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承租人应配合相关安排。因此造成土地使用面积产生变化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面积及租金;严重影响土地使用效果的,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十)租赁期间,承租人若需搭建“田头棚”,须报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须以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出具的相关政策文件作为搭建标准。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对租赁范围内原有的“田头棚”进行相关整治工作。 (十一)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开发建设需要而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撤场,并根据承租人未能使用土地的月份数(以撤场的最后限期计算)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相应的已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未违约情况下),并按照以下约定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如有): 1.政府补偿中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部分,由出租人享有。 2.政府补偿中对经营损失的补偿部分,由承租人享有(属于出租人经营投入的补偿除外)。 3.政府补偿中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部分,属于出租人建设投资的建筑物(或交付前已存在的建筑物)补偿归出租人所有,属于承租人建设投资的加建建筑物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对交付前已存在但后来被承租人拆除重建的建筑物的补偿,承租人须将交付前已存在的旧建筑物在拆除前的评估价转补偿给出租人。 4.如政府补偿中并未区分对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损失、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则届时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补偿的分配比例。 5.对违建投入不作补偿。 (十二)承租人须为企业主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竞价。 (十三)在竞价报名前,承租人须自行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提交与乡村振兴相关的农业种植方面的经营项目书,其经营方案须通过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审核批准后,才能报名竞价。 (十四)承租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区国盈公司”)缴交10万元竞价诚意金。承租人不参加竞价,或已中标但放弃签订租赁合同的,该诚意金不退回,且转为出租人的收益。竞价诚意金将于区国盈公司收到出租人发出的退还竞价诚意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承租人。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竞价会有关规定的非中标承租人的竞价诚意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区国盈公司无息退回承租人。 (十五)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基本公示期: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7日
二.费用:
(一)竞价诚意金:10万元。
(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三)中介费:按国盈公司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7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区国盈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缴纳竞价诚意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竞价诚意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区国盈公司开具竞价诚意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投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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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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