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河涌沿岸三套河涌治理一体化设施清拆及其残值的处置权网络竞价出售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方委托,对以下标的物: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河涌沿岸三套河涌治理一体化设施清拆及其残值的处置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出售[竞价(2025)01 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网络竞价出售信息
(一)标的物信息详见下表:
(二)基本公示期: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6日。
(三)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6日17:00时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标的物无申请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申请,如委托方要求标的物需重新公告出售的,则另行公告。
(四)报名条件:申请竞价意向人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
(五)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月9、10日。请各竞价意向人于2025年1月9日9:00时前到达我公司营业大厅集中,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带领察看分布于三水区乐平镇范围内3个不同地点的标的物存放现场。
(六)出售方式: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网络竞价出售要求
(一)标的物出售要求:
1.标的物的河涌治理一体化设施出售及清拆范围主要为除部分已埋藏地面以下的线路、管道及相关设备和部分护栏围挡外的一体化设施及配套设施;其中海洲排涌一体化设施的围栏不在本次清拆范围内,同时为保障地质安全,成交人不得擅自开挖清拆范围内已埋藏地面以下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不在出售及清拆范围内的设施。若发现成交人未按照委托方工作人员指示范围施工或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进行清拆的,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安全环保作业及设施拆除清运保证金,具体出售及清拆范围须以委托方的现场明确指示为准。竞价人须了解并接受上述条款。
2.标的物展示的现状只作参考,最终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展示的现状或委托方工作人员口头表述的交付范围与实际交付前或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不一致的,成交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且放弃追究委托方任何责任。标的物成交后,按移交时现场现状移交,不以清点(或测量、称重)清单物品的形式移交,成交人不得向委托方索要任何物品清单,也不得以物品清单记载的信息与物品的实际现状存在差异为由拒绝接收标的物或追究委托方责任。竞价人报名参加竞价即视同竞价人已清楚了解标的物的范围、种类、数量、所在位置及存在毁损缺失风险等具体情况,视同竞价人接受标的物的最终交付状况,并承担本次交易风险。若标的物清拆期间存在清拆范围不清晰等情况,以委托方相关人员的现场具体指示为准。
3.成交人在进场清拆前必须与委托方签订《安全环保作业承诺书》和《免于向委托方追责的承诺书》,进行施工作业前必须确保清拆对象现场已切断一切水、电、气, 不得擅自破坏非清拆对象的附属管线。成交人施工工期为10个自然日,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施工期限的,须经过委托方审批同意。若成交人未经过委托方审批同意擅自逾期施工的,委托方有权按如下标准对成交人扣罚违约金:逾期施工的第1天至第10天,每天按人民币2,0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逾期施工的第11天起,每天按人民币8,0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罚。成交人须将不在出售及清拆范围内的设施妥善存放并告知委托方进行现场清点,成交人不得随意丢弃或毁坏,妥善清理因清拆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杂物,禁止原地丢弃或填埋, 若施工现场存在电线的,成交人须在施工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与预案,并自行与电力部门协调,确保在施工期间电线被安全隔离或移除,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施工作业期间成交人必须按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若成交人违反上述要求任意施工,或因其他清拆行为导致委托方损失,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安全环保作业及设施拆除清运保证金,扣收的款项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情况特别严重的,委托方有权自确定成交人违约的当天起,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本次标的物。
4.成交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当天到我公司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4小时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2天内进场清拆,具体清拆方案须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同时须向我公司另外缴交人民币50,000.00元的安全环保作业及设施拆除清运保证金,所有款项缴清后才能进场施工作业。该保证金将于设施拆除清运工作完成后,经委托方验收无误,且无产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无违反设施拆除清运约定的情况下,由委托方通知我公司无息原路退回成交人账户。成交人逾期未支付相关款项的,则视同放弃本次竞价,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款项,并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标的物。
5.自成交人进场清拆当日起,视同全部标的物已交付成交人。交付后,成交人须自行解决施工作业期间现场的安保问题。成交人的施工作业人员须服从委托方或场地管理人员(如有)的安排,对于施工作业人员不服从安排、清拆搬运不属于出售及清拆范围物品的,委托方有权终止一切施工作业行为、拒绝成交人相关人员进入标的物所在场所并没收成交人所有已交款项,造成委托方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因河涌治理一体化设施存放在3个不同地点,成交人自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须立即自行派员到场进行看管,委托方不再对标的物及现场承担丢失责任。
6.成交人须自行解决施工作业期间的水、电、进场道路等问题。其中汉南涌处一体化设施中的管道途经水泥道路,在执行拆除工作时,成交人必须确保不对水泥路面造成任何损害,不可破坏水泥路面基底;成交人须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和方法,以保护水泥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任何施工作业均不应包括挖掘或破坏水泥路面的行为。若因成交人的施工作业导致水泥路受损,成交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修复所有损害,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安全环保作业及设施拆除清运保证金。运输河涌治理一体化设施过程中如需经过村内道路的,成交人须与村委、村民或邻近土地使用方自行协商。若运输过程中与村委、村民或邻近土地使用方产生纠纷的,由成交人自行解决。装卸河涌治理一体化设施的车辆停靠在路边的,成交人须保障来往车辆的正常通行。如因装卸运输过程造成委托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成交人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部分或全部安全环保作业及设施拆除清运保证金,扣收的款项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或第三方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情况特别严重的,委托方有权扣收成交人已缴交的所有款项,并取消成交人处置标的物的所有权利,有权决定通过其他方式处置或重新竞价出售本次标的物。
7.上述标的物成交后,委托方根据税法规定开具相应的成交发票,成交人须遵守委托方的开票规定,不得要求委托方开具特定描述的成交发票。
8.标的物其他的竞价出售要求须按委托方制定的《河涌治理一体化设施公开网络竞价出售方案》及《安全环保作业承诺书》、《免于向委托方追责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竞价人须详细阅读了解并接受全部的内容条款;本次竞价出售的具体约定以委托方的解释为准;其他未列事项以委托方的解释和安排为准。
(二)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报、签领《网络竞价业务申请表》《网络竞价申请人履约承诺书》等竞价资料及全面阅读了解《佛山市三水区资产交易中心(国盈公司、拍卖公司)网络竞价实施规则(试行)(样本)》《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竞价人操作指南》(样本)等相关的竞价文件内容,并清楚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风险(如有),了解标的物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的事实。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向我公司缴交标的物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申请竞价意向人签订竞价文件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同时视竞价人对竞价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四)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须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auction.jd.com)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https://auction.jd.com/paimaiShops.html?verdorId=18050893)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的网络用自备电脑终端用京东账号和密码登录进行对应标的物的竞价。
(五)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价人为成交人;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同时,我公司将视未报价的竞价人违约,没收保证金。成交人已成交但放弃标的物的,该保证金不退回,同时,由第二价高者成为成交人,若第二价高者放弃,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标的物;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网络竞价有关规定的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无息退回。
三、费用
(一)服务费:成交人须按标的物成交总额的5%向我公司支付服务费。
(二)成交款及清运保证金: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4小时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同时成交人须向我公司另外缴交人民币50,000.00元的安全环保作业及设施拆除清运保证金。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与本次公开竞价标的物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按竞价条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料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企业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银行账户证明资料(单位企业银行转款账户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本公告后的附件2二维码扫描获取并打印该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对应的上述资质资料、盖章复印件]到我公司营业大厅填写申请网络竞价资料及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单位企业的一切竞价款项须由其单位企业的银行账户进出。2.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二)报名地点:我公司营业大厅(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之一)。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三)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之二, 联系电话:0757-87767776) 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国盈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附件:1.河涌治理一体化设施公开网络竞价出售方案
2.关于委托他人办理出售业务的申请(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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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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