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耀华路3号131等物业(原风光书城)整体招租的补充公告
根据委托单位要求,现决定将招租方案(附件2)中关于装修期租金的表述“给予承租方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装修期间不收取租金”修改为“给予承租方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装修期间不收取租金,且租户不能同时享受免租装修期和2022年区属国有企业租金减免政策,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租户可选择其中一种优惠政策”,其余条款不变。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2022年7月27日前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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