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81号鲁村建设用地26地块一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81号鲁村建设用地26地块一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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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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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SYC0123-M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81号鲁村建设用地26地块一 |
1289.00平方米 |
5156.00元/月 |
空置 |
1、出租土地位置: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片区,面积1289㎡(土地编号:81号鲁村建设用地26地块一),仅能用于停车场及配套设施使用,不得从事工业生产。 2、以公开招租方式挂网出租,租金标准4元/㎡/月;租赁期限2年。租金按每3个月一缴,先交租后使用。 3、承租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会同云东海街道办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承租方与出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调整租金。 4、承租方利用该土地从事经营或生产活动的,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且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地址须为租赁土地所在位置),并在所属地进行依法纳税。 5、水、电由承租方自行报装。在租赁期内,承租方的污水排放须严格按照环保标准或自行接入市政污水管道进行排放,做好相关环保措施,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纳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7、该区域属于禁养区域,不得饲养禽畜;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未使用月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8、承租方不得违反环保相关规定或利用地块填埋工业垃圾、危废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承租方的法律责任; 9、因政府建设或规划发展需要收回该土地,承租方须在三个月内无条件退场,并按合同要求处置地上物,且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若承租方未按要求在三个月内退场的,则视同放弃地上物处置,由出租方强制收回土地,未使用月数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10、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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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示期: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2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三个月的租金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2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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