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水都广肇高速北(官员上村)地块、五顶岗云塘、上桂地块等3块土地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水都广肇高速北(官员上村)地块、五顶岗云塘、上桂地块等3块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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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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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XD0097-M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水都广肇高速北(官员上村)地块、五顶岗云塘、上桂地块 |
206093.33平方米 (309.14亩) |
180299.91元/年 |
到期招租 |
1、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内每两年递增5%。租赁土地共309.14亩,其中官员上村耕地57.31亩,鱼塘54.19亩;五顶岗云塘、上桂地块耕地174亩,鱼塘23.64亩。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土地不得整体转租或转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网上公开招租活动。承租方须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以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为准)。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艺产品种植、花卉种植、蔬菜种植和水产养殖。 3、租赁土地是政府已征(租)的土地,无土地证,土地性质为耕地、园地、草地、鱼塘,承租方愿意按该土地所处的现状及条件承租。 4、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发生的土地开荒、耕种、排水设施修建、水电安装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租赁土地原有水电设施由五顶岗村委会出资安装,承租方须自行与五顶岗村委会协商使用该设施,若重新报装水电设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报装责任和费用。 6、租赁土地与云塘村、上桂村、村头村、周灶村、官员村相邻,部分出入口需要经周边自然村道路通行。承租方须自行与周边自然村协调好道路通行,若无法协调产生纠纷,合同终止。 7、租赁土地仅限于用作农用地使用(禁止养殖禽畜,如:猪、牛、羊、鸡、鹅、鸭、牛蛙等),并按出租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接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出租方的正常检查、监督和管理。该土地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8、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交与年度租金的50%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租金按季度缴纳。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方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9、承租方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方须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疫卫生、环保等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10、租赁土地属水都饮料食品基地招商开发储备用地,存在随时开发使用的可能,承租方仅在闲置期间临时使用。出租方因政府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有权随时收回该土地。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在租赁期内收回土地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投入使用时须考虑并且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提前收回土地时,出租方只需要提前6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免除承租方60日租金,出租方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无条件交回土地,并必须将承租方物件及地上建筑物拆除清理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交。 11、其他条款详见《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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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XD0098-M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五顶岗周灶涌水闸处地块 |
59206.67平方米 (88.81亩) |
88550.45元/年 |
到期招租 |
1、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内每两年递增5%。租赁土地共88.81亩,其中:鱼塘面积57.39亩,耕地面积31.42亩。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土地不得整体转租或转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网上公开招租活动。 3、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发生的土地开荒、耕种、排水设施修建、水电安装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租赁土地是政府已征(租)的土地,无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园地、鱼塘,承租方愿意按该土地所处的现状及条件承租。 5、租赁土地无水无电,水电设施报装和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报装责任和费用。 6、租赁土地与东官员村相邻,部分出入口需要经周边自然村道路通行。承租方须自行与周边自然村协调好道路通行,若无法协调产生纠纷,合同终止。 7、租赁土地仅限于用作农用地使用(禁止养殖禽畜,如:猪、牛、羊、鸡、鹅、鸭、牛蛙等),并按出租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接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出租方的正常检查、监督和管理。该土地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8、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交与年度租金的50%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租金按季度缴纳。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方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9、承租方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方须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疫卫生、环保等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10、出租方因政府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有权随时收回该土地。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如征收土地)在租赁期内收回土地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投入使用时须考虑并且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提前收回土地时,出租方只需要提前6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免除承租方60日租金,出租方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无条件交回土地,并必须将承租方物件及地上建筑物拆除清理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交。 11、其他条款详见《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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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XD0099-M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乐路南侧地块五 |
13333.33平方米 (20亩) |
319999.92元/年 |
到期招租 |
1、租赁期为2年,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土地不得整体转租或转借。 2、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如私自违规搭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须拆除地上搭建建筑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不作任何补偿。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网上公开招租活动。承租方须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以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为准)。 4、租赁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若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其它报建报批手续的,则本合同自然结束,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同时,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5、租赁土地的水电设施报装和安装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报装责任和费用。 6、租赁土地用作堆放建筑设施、设备使用。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接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出租方的正常检查、监督和管理。该土地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承租方必须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如不配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7、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国盈公司代收)缴交与年度租金的50%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租金按季度缴纳。确认租赁关系后,国盈公司收到出租方发出保证金转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8、承租方必须要认真阅读《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承诺完全遵守该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方须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疫卫生、环保等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9、承租方反悔的,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在三年内不再接受该承租方的业务申请;本次竞投标的物成功出租后,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接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转让。 10、出租方因政府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有权随时收回该土地。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在租赁期内收回土地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投入使用时须考虑并且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提前收回土地时,出租方只需要提前60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免除承租方60日租金,出租方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无条件交回土地,并必须将承租方物件及地上建筑物拆除清理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交。 11、其他条款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基本公示期: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0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年租金的50%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0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订确认书当天向我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
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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