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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构)筑物处置权网络竞价出售的公告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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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委托方委托,对以下标的物: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构)筑物处置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出售[竞价(2022)1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网络竞价出售信息

(一)标的物:

1.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筑物处置权。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标的物名称

标的物概况

竞价底价(元)

保证金(元)

清拆处置时限

备注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筑物处置权

1、标的物为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筑物处置权 2、主要工作内容为对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进行整体拆除及清运其残值由成交人处置 3、标的物的建筑类型为民用建筑框架结构、混合结构、钢结构等,总拆除的建筑面积约为16,216.43平方米(详见附件1《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构筑物明细表》最终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4、标的物的委托方前期咨询服务费人民币12,451.00元

144,059.00

100,000.00

标的物的各建筑物单体具体拆除时间由委托方分别书面通知,成交人须在收到委托方的书面拆除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

如因委托方需要,导致标的物项目内部分建筑单体无需拆除的,该部分单体的合同金额,按其净值占总拆除建筑物净值的比例乘以成交总合同价计算,由委托方在本标的物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15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人,成交人支付的委托方前期咨询服务费及竞价服务费不因拆除建筑单体的数量变化而调整。


(二)基本公示期: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8日。

(三)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817:00时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标的物无申请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申请,如委托方要求标的物需重新公告出售的,则另行公告。

(四)报名条件:竞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即2019年1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即拆除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或以上,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盖章页的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竞价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建筑业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竞价人如为广东省以外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竞价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标的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以上全部资格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验证方式及报名及方式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持上述资格材料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下称咨询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57-87729978)办理标的物竞价资格验证手续咨询公司验证后,符合资格的申请竞价意向人凭咨询公司出具的验证合格证明以及携带资质文件及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企业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银行账户证明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本公告后的附件二维码扫描获取并打印该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上述对应的资料须提供盖章复印件]等相关报名资料于2022年12月8日17:00时前到我公司前台(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填写申请网络竞价资料及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单位企业的一切竞价款项须由其单位企业的银行账户进出;缴交竞价保证金后,由我公司开具竞价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六)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请各竞价意向人于2022年12月29:40时前自行到达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委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岗头大道)门口集中,由我公司统一组织查看标的物现场,也可在导航地图上搜索输入“白坭镇岗头村委社区卫生服务站”自行导航按时前往集中地点。

(七)出售方式: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网络竞价出售要求

(一)标的物出售要求:

1.标的物的概况信息仅供参考,标的物的质量、现状等以现场实物为准,我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价意向人须在本公告指定的标的展示时间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现场亲自查看标的物,并自行评估标的物的价值; 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无论是否有实地察看标的物,都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自负;上述标的物展示的质量、现状等与实际交付时不一致的,成交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并接收标的物,且放弃追究委托方任何责任。

2.成交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当天到我公司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7个自然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含竞价服务费);付清全部成交款项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同同时支付委托方前期咨询服务费人民币12,451.00元另外成交人须在接收标的物场地拆除前向委托方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待项目完工并办妥相关手续并经委托方验收同意后无息退还)若成交人逾期签订项目合同或签订项目合同后放弃履行合同,委托方及我公司有权将该标的物再行出售,原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委托方有权没收原成交人缴交标的物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成交人的一切赔偿责任。

3.标的物成交人在项目合同签字生效后须在委托方约定期限内完成(含节假日、停水、停电、风雨天等在内), 各建筑物单体的具体拆除时间由委托方分别书面通知,成交人在收到委托方的书面拆除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该建筑单体的拆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或合同工期内不能完成任务的,每天扣罚成交人人民币5,000元,因委托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损失, 工期可顺延

4.成交人对标的物项目内全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整体拆除及清运,拆除回收物品归成交人所有;该项目以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拆除安全规范等技术文件为依据,如成交人没有达到上述要求,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赔偿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5.成交人拆除标的物图纸中包含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包括建(构)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拆除与清理(含建构筑物首层砼地面及建构筑物±0.000以下承台),拆除后需平整场地,拆除后的建(构)筑废料(包括破碎后的砼块、粒)由成交人负责处理并全部外运,不留残物,场地平整且必须通过委托方及监理单位的验收;成交人需自行办理有关拆除报建手续,若在施工期间因某些原因被城管部门勒令停工的,在停工一周内必须办好复工手续,否则委托方有权与成交人终止合同,并没收标的物成交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拆除期间须达到政府的环保及安全要求,如若出现安全及其他事故均由成交人负责。

6.成交人负责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遵守建筑拆除工程技术规范,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委托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改变方案,如确实需要改变时,应做好修改施工方案后并经委托方同意方能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7.成交人负责拆除工程现场安全、交通、环境卫生等责任,承担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协助所拆片区有关公安部门做好拆除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8.成交人负责拆除范围内的临时围墙建造,所有围蔽的建造工作和建造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委托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临时围墙必须能够完全满足施工安全和治安需求。

9.成交人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收集有关工程地质报告和地下管线资料,按委托方及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迁移;协调处理好拆除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并做好拆除房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防盗和城市管线设施安全的保护工作。

10.成交人须按照委托方拆屋通知书所载明的期限完成所有已动迁并腾空房屋的拆除、清理场地并交付场地。

11.成交人拆除房屋时超过地面1米高的建筑物应用机械拆除,应清除地表以下1米内的障碍物及原建筑物基础,遇到地下构筑物及人防设施时需完全清除。原建筑物首层地面需破除,破除障碍物碎块不大于250㎜×250㎜×250㎜。拆除房屋的余泥要求清理到原建筑周边路面标高。

12.成交人负责本单位拆除工作人员报酬、福利等一切费用及人身安全。因成交人原因导致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由成交人自行负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无关。

13.成交人须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不得将拆除工作转包和违法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14.成交人应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保证及时负责处理该事件,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件扩大,并配合委托方等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15.成交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环卫、施工噪音管理及夜间超时施工报审及临建报审工作。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应按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并要求文明安全检查一次通过,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6.成交人必须认真做好现场施工工人的安全教育及开工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做到安全、质量第一,遵纪守法,确保人员安全,防范未然。

17.公用电房、街线、地下电缆、电缆沟等必须保留,不能影响公用电房的使用和用户的正常用电,拆除公用电房及其配套设施周围建筑物时,必须做好电房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公用电房的安全和功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18.委托方有权监督成交人按《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成交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足够安全距离后方可拆除,拆除后将地下室回填至室外地坪标高(可用拆除后的混凝土、砂石等作回填,但需确保回填密实),并负责拆除垃圾处理和清理场地,必须符合垃圾处理要求;在拆除施工过程中,需满足环保(如粉尘、噪声等)、城管、交通、安监等的管理要求,如拆除过程中采取的任何保证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出现任何投诉和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19.成交人如不按期完成建筑物拆除工程和清理好建筑物拆除后的现场材料,成交人须每天按人民币5,000.00元作为拖延工期罚款交付给委托方,至建筑物拆除工程完成验收合格为止,如遇实际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需征委托方同意方可顺延工期(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延期除外)。

20.成交人在建筑物拆除全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文物应全部上缴给委托方,由委托方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21.成交人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按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进行围蔽施工,其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建筑物拆除前必须做好房屋结构调查分析和四邻安全工作,不得损害四邻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野蛮施工,如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22.从委托方将房屋移交给成交人之日起,现场的保卫工作由成交人负责;如有财物遗失、被盗与委托方无关。

23.成交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上岗,且必须统一容易识别的服饰。成交人必须为全体施工人员的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的投保范围办理保险,上述保险及办理工作和相关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和支付保险合同的签订须取得监理工程师与委托方的同意,保险合同签订后,需提交监理工程师与委托方备案若成交人拖延或拒绝购买保险,委托方有权直接购买,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委托方可在成交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

24.成交人必须根据标的物项目的设计、施工的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各种必须的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上述保险的保险单副本应报政府核备,未办理保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25.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和人员上岗证及其工作人员的施工意外伤亡保险单(复印件)给委托方进行备案。成交人须服从委托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顺利完成如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事故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人负责。

26.如因委托方需要,导致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构筑物处置权项目内部分建筑单体无需拆除的,该部分单体的合同金额,按其净值占总拆除建筑物净值的比例乘以成交总合同价计算(净值占比详见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构筑物明细表),由委托方在本标的物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15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人,成交人支付的前期咨询费及竞价服务费不因拆除建筑单体的数量变化而调整。

27.其他条款按委托方制定的《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二)符合资格的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到公司前台填报《网络竞价业务申请表》《网络竞价申请人履约承诺书》等资料及全面阅读了解《佛山市三水区资产交易中心(国盈公司、拍卖公司)网络竞价实施规则》等相关的竞价文件内容,并清楚了解标的物现状,明确标的物风险(如有),了解标的物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的事实。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竞价意向人须向我公司缴交标的物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0元(若在标的物确认成交后,该成交人所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标的物的成交款项)。申请竞价意向人签订竞价文件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价人,同时视竞价人对竞价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须在竞价前按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到公司前台签收领取《网络竞价通知书》、《竞价人登录用户代码、密码》、《网络竞价操作确认书》等竞价文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公示期内竞价标的物只有一个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申请竞价意向人直接获得标的物成为成交人;如公示期内标的物有两个或以上的申请竞价意向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申请竞价意向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四)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价人须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网址:https://bid.51baojia.net/page/logi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安全的网络用自备电脑终端按签收的用户代码和密码登录进行对应标的物的竞价。

(五)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价人为成交人;网络竞价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同时,我公司将视未报价的竞价人违约,没收保证金。成交人已成交但放弃标的物的,该保证金不退回,同时,由第二价高者成为成交人,若第二价高者放弃,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标的物;不违反上述规定及网络竞价有关规定的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无息退回。

三、费用

(一)服务费:成交人须按标的物成交总额的5%向我公司支付竞价服务费。

(二)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前期咨询服务费:标的物成交后,成交人须在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后7个自然日内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含竞价服务费)付清全部成交款项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支付委托方前期咨询服务费人民币12,451.00元在接收标的物场地拆除前向委托方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待项目完工并办妥相关手续并经委托方验收同意后由委托方无息退还)。

四、其他

竞价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69号二层联系电话:0757-87767776)了解、垂询标的物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国盈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附件:1.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抱龙桥地上建、构筑物明细表

2.关于委托他人办理出售业务的申请样本


佛山市三水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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