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北5号恒大珺庭第11座住宅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北5号恒大珺庭第11座住宅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招租要求 |
1 |
SH0003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大道北5号恒大珺庭第11座住宅 |
13439.78平方米 |
2299812.00元/年 |
1、以评估价作为竞价底价,平均租金面积约为14.26元/m²,月租金为191,651.00元,年租金为2,299,812.00元。 2、租金递增:每3年递增3.5%,首次增加租金年度为第4年。 3、租赁期限:10年。 4、租赁物业仅限于住宅使用。 5、承租人的主体须为公司,不接受以个人、联合体名义报名。投标人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地、经营地必须是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从业人员1500人及以上(以招租公告挂网前一个月的企业购买社保人数为准)的企业。 (2)已被确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并入选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6、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承租人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后使用。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少量差异的(±10%),不影响合同总价。 8、租赁期间,物业管理由海江公司负责,承租人需按规定每月一付物业管理费2.5元/m²/月,不含公摊能耗费。 9、承租人可在入住前试用物业内部已配备的物品(如空调等)。入住后不得擅自报废、丢弃已配备的物品,并负责日常的保管、维护,盘点。租期结束时须完好归还。 10、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放射性、传染性、高污染性等性质物品),否则出租人将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因承租人违法使用物业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11、其他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为准。 |
基本公示期: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8778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1、《租赁合同》样本
2、三水区乐平镇恒大珺庭11座住宅招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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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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